避税也就是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上进行个人想当然的分配,并且多数是法律不允许的。 合理避税只是一个幌子,在中国的税制下,操作空间不大。 想避税的想法值得同情,但结果往往是付出违法的代价。所以财务人员要不要主动去揽这种因小失大的责任,就得想清楚了再决定。总之,我不赞成财务人员在没有任何人授权的情况下就主动想办法去避税,因为多数情况是偷税漏税,会给企业造成更为恶劣的后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此必要吗? 千万不要以为不会避税就是没本事。说这种话的人,真的是对中国的税制了解太少。也对税法的执行了解太少。中国太多秋后算帐的事,就算你想到一个空隙,以为得计的时候,他一查出来,他可以马上发个文,说这么做不行,还可以在文中写明从一年前的一个日子开始执行这个文件。 就象穷爸爸富爸爸中写的一样,个人所得税的规避不如企业所得税的规避,因为前者是对收入征税,后者是对利润征税。在这一点上,中美的法律差别不大。 在中国,税务部门想避个人所得税,也只能从住房公积金入手,其他方法,既然他们都不采取,你又何必自认为高他们一筹呢?这话挺得罪人的,不好意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