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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以个人名义捐出10亿元,用于南京大报恩寺的重建。据说大报恩寺号称中世纪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大约150年前于太平天国时期毁于战火;媒体还说王健林的这笔钱是中国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单笔个人捐款。
企业家做慈善,民众应该感到欣慰,尤其跟前一段时间某些被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慈善晚宴邀请吓得胡言乱语的那些富人们比较起来,王健林已经算做得不错的了;可不知为什么心理总不是滋味,我找不出什么理由要为此欣慰,而且我也总忍不住去想几个问题: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慈善?应该为谁做慈善?以捐赠换取商业利益能否算作慈善?
慈善的对象是谁?慈善行为应该是超过法律底线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体人群的道德水准的公益行为,是为救助社会弱者或有益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比如救助流浪者、贫困者、需要紧急救助的人群、保护环境等等;再比如北京一位为养活身残的儿子和智障的孙子坚持送水8年,每天扛着水桶一次次爬楼梯的古稀老太太,当然还有仍处于绝对贫困线下的2000多万老百姓,这些人更迫切地需要救助。那么王董事长的这种行为救助了谁?帮助了谁,又是谁在受益?是为生存终日忙碌的百姓,还是仍旧热衷于GDP的当地官员?如果以慈善的名义而实际却“救助”了社会中的强势群体,还能被称作慈善吗?
捐献的价值何在?重建早已经消失了150年的南京大报恩寺是为了谁的需要?究竟能惠及多少人?为了佛教信众?举个不恰当的类比,伊斯兰极端分子捐钱给本.拉登算不算慈善?信徒为了所谓来生的寄托,为了此生的祈福而向寺庙捐献惠及了他人吗?难道还需要旁观的人来感激上香的人?就因为你烧的香贵?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太可笑了,跟源远流长的历史传承比起来,佛教才进入中国多少年,又怎么又资格代表中国的传统文化?何况从项羽烧阿房宫开始,每个朝代的建筑不知被毁坏了多少遍。如果凡是认为有价值的都要重建,恐怕所有的土地都需要盖满吧;结果会怎样?只能是扒掉更多民房,让民生继续为地方GDP的增长做贡献,而这又跟强迫农民拆掉宅基地上楼有何分别?
利益交换式的捐赠还能算作慈善吗?企业以捐赠换取免税是很常见的行为,但显然不能认为企业的行为是基于慈善的目的,在这里慈善实际被当作了一种手段来满足其商业目的。还有一位同样姓王的非知名地产商经常高调捐赠,此人就直言不讳地谈论要用慈善换取商业利益,比如更好的地块,更优惠的税收政策等等。如果王健林董事长的目的同样如此,其实也无可厚非,但是请千万不要把自己描述成非常非常纯情、无私、慈善的形象,这是在玷污慈善,愚弄百姓,也是嘲讽了媒体的智力水平,当然媒体甘当抬轿者的情况除外。
有钱人捐大钱去做跟老百姓毫不相干的事情,却非要高调得好像非得旁观者表示景仰,或是感激涕零才算正常反应;潜意识里,老百姓被认为还是一如既往地艳羡财富、甘心仰视他人、对任何小小施舍都会谦卑地千恩万谢,哪怕这种施舍仅仅是飘过来的一缕香味而已。
自我感觉太好了吧!(孙树杰 自由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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