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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孙树杰:谁该为曲美下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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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08:1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欧洲药品管理局发现大约17例死亡案例疑似与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有关,引发自欧洲到美国,然后是中国市场相关产品的下架;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由于使用减肥辅助药物西布曲明可能导致心血管病风险加大,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以上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产品涉及曲美、奥曲星、曲婷、诺美婷等十几个品牌。一时间媒体遍布相关话题。
然而有意思的是,尽管曲美等减肥产品身处风口浪尖,舆论的热议却呈现茫然状态:监管者、生产厂家、消费者,批评的大棒到底要打向谁?
是生产厂家该承担主要责任吗?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国外使用者已经陆续出现死亡案例,国内市场6年间也出现近300例心悸、便秘、口干、头晕、失眠等症状的案例,厂家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信息,为什么不及早将产品下架?可是生产厂家,包括生产曲美的太极集团也是振振有词:曲美是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质量合格产品,包装上已经有风险提示;但很多消费者把处方药当成保健食品来吃,厂家也无法控制;所以本次产品的主动召回也并非由于质量问题下架;集团损失至少上千万元,但本公司本着公众利益第一的宗旨,还是决定召回“曲美”,因此对此前长期服用曲美的消费者没有赔偿计划。瞧瞧,太极等企业很委屈,理由很充分,棒子真不好落下。
那么是监管者最该被责备吗?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西布曲明相关不良反应报告298例,欧洲药监局三年跟踪1万人的监测数据是发生死亡和心血管疾病的概率增加16%,这个比例已经是相当惊人了。既然早就检测到了不良反应案例,为什么国家药监局要等到欧美相关部门动作后才跟进?监管者更是委屈:每种药品上市前一般做几百起临床试验,上市后的使用者往往是上万,甚至上百万,几百人的小样本肯定无法涵盖数百万大样本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何况现在已经采取了相关产品的下架措施。
前两者都有理,是否就该怪消费者自己呢?既然你吃了后反应心跳加快、厌食、恶心等等,为什么还要继续吃它?消费者更委屈:我们又不是专家,哪懂得那么多专业知识,谁知道问题竟然这么严重?何况曲美这些品牌都是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知名厂家生产的名牌产品,又有一大批名人代言,在全国权威媒体上的宣传铺天盖地;我们作为消费者不信国家,不信名牌,不信名人,不信权威媒体,那我们还能信谁呢?
三方都有理,大棒到底该打向谁?我们只好试问生产企业:贴上政府审批的标签,或者仅仅做到满足法律要求的下限,是否就能成为企业不作为、甚至掩盖失误的借口?我们要接着问问监管部门:如果制定的市场规则总是落后现实太多,并且经常是没有主动作为,政策的前瞻性何在?监管的价值何在?作为监管者是否称职?最后还要提醒消费者:把事关自身健康甚至生死的决定大权交给企业,交给代言产品的明星人物,可不符合理性、且有辨别能力的消费者形象;朋友间卖东西还“杀熟”呢,何况急吼吼挣你钱的毫不相干的一家公司?(孙树杰 自由讲师 sunshujie70@gmail.com 本文摘自本人课程《战略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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