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转帖]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缺乏分权而治二

[复制链接] 2
回复
149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4-2-22 19:3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把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长官(CEO)分开fficeffice" />

在亚洲,有很多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长官是分开的。然而,投资者千万不要被这种现象蒙骗,认为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长官的位置上是两个不同的人。很多情况下,他们是分开的,但并没有"离婚".很多情况下,他们有董事会执行主席和首席执行官。但实际上,执行主席就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而那个首席执行官实际上是首席运营官。这种董事会实际上是以某种方式,让至少两名公司高层主管担任董事会成员,这样可能比只有一个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长官的情况更糟。

在亚洲,也有很多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有联系。他们经常是父子关系。你能想象作为父亲的董事会主席和其它董事会成员,会因为儿子――首席执行官表现不好而解雇他或者削减他的薪水吗?假如董事会中有两名成员来自同一个家族,而且他们控制了公司最重要的位置,那么,不管您采取了什么样的公司治理措施,都不可能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在一个上市公司中,假如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都来自同一个家族,这个公司就有点象家族企业,或者家族控制的私人企业。而且他们做决策时,可能会考虑家族的利益,而没有必要去考虑所有股东的利益。

国际上最好的公司治理实践倾向于让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相互独立。但是,这并不仅仅是设立两个独立的职位,然后分别让两位不同的人士担任。最近英国公布的公司合并修正法案就指出,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长官不仅要相互独立,而且董事会主席本人必须是独立董事,意即他不仅仅要相对于管理层是独立的,而且相对于大股东而言,他也必须是独立的。

我认为让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相互独立是一个基本的重要条件,因为董事会主席在董事会的事务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些事务包括审批公司管理层的战略,确保这些战略得到正确执行并且监督管理人员的绩效。董事会主席的责任包括确定董事会议的日程,筛选公司信息供董事会参考等等。假如他不独立于管理层,这就会影响到董事会的正常职能。

我认为在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长官之间设置明显的界限不仅能确保公司内部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且不会破坏良好的治理结构。这些良好的环境要求董事会的其它成员也要高度独立于管理层,整个市场对管理层和董事会都有很大的压力(比如在一个非常有效的市场中,一些非常活跃的机构投资者可以接管公司)。这样的董事会结构现在在美国非常流行,而且美国也有这样的市场条件。在美国,我们经常能看到那些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被解雇,尽管在解雇前,他们已经给自己安排了非常优厚的补偿措施。即使在美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将这两个位置分开来,对于公司治理是非常重要。最近,Richard Grasso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赞成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的模式,结果惨遭失败。

董事委员会只是装饰品而已

董事委员会,例如审计委员会,任命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实际是针对高层主管进入董事会所作出的一个反应,而且也是由于董事会人员过多造成决策缓慢。假如一个公司有独立的、人事精简的董事会,他们实际上没有必要再设立董事委员会。

我们可以看到,许多亚洲公司设置了董事委员会,他们这样做正好符合了法律上的建议:一个完全没有管理高层参与的审计委员会,大部分成员是独立的董事;任命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可以是高层主管和大部分的独立董事。这同选区边界的延伸似乎有异曲同工之效。

董事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而整个董事会根据董事委员会的建议作出决策。假如整个董事会由管理层或家族成员控制,董事委员会的成员也不太可能保持独立。

结论 总的来说,在投资者准备花费宝贵的时间去研读一些厚厚的公司治理披露文件之前,我建议他们先看看公司的董事会中是否充塞了公司的高层主管,再看看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长官是否缺乏真正的相互独立。假如答案是肯定的话,并不意味着这些公司是很差的投资选择。然而,假如这些公司变成了好的投资对象的话,并不是因为这些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很好,而是因为投资者评估时,忽略了其公司治理的情况。( Mak Yuen Teen 新加坡国立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银行系副教授)

沙发
发表于 2004-6-12 18:12:00 | 只看该作者
你最好的办法找律师
板凳
发表于 2008-5-7 15:08:00 |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學習一下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