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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关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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