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立法难在何处
当代鲁迅们正在遭遇一场又一场文字狱迫害:从农民王帅到经济观察报仇子明,从千龙网阿良到作家谢朝平,迫害言论自由的违宪事件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有关方面多年以来一直呼吁的新闻法立法工作至今提不上议事日程。传统媒体市场化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新兴媒体正在如火如荼地跑马圈地,新闻出版事业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路径已经明朗,领头雁已经成型,经验教训也已经很多,但很多火烧眉毛的新闻事件就是无法可依无奈之中往往病急乱投医,找这个部门找那个协会去干预,结果费了半天力气县官还不如现管,往往是这里的火势刚灭那里又熊熊燃烧起来了,如果星火燎原的局面还不能推动新闻立法的进程那就不要指望新闻立法了。一方面,社会急需的法律迟迟不见踪影,而另一方面有关方面费了很多力气搞的一些法条立了以后又几乎派不上用场立了也等于没立,立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应当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考量,这样浅显的道理连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了如果有关方面还假装不知道那就装得太不像了。新闻立法之难不是难在法律条文本身(因为世界各国相关法律有的是借鉴)而是难在没有决策者开始启动这个进程,不知道其中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见不得阳光。如果有关方面可能暂时不知道“1+2等于几”,那么为什么不先把“1+1=2”做起来再说?!海尔的管理改进不就是从最初的不许在车间随地大小便这样的规定开始的嘛。永远也不要期望制定一个“完美的”法律,法律从来都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完善起来的。如果连“开始”都没有,又怎么能指望完善?如果在新闻立法方面立法部门坚决不作为,那么,笔者谨在此呼吁民间志士仁人不妨越俎代庖制订个新闻法草案供社会参考,或者拉点公益赞助搞个“新闻法草案比稿大奖赛”什么的,让大家共同来做,体现体现公民社会的好处,说不定一不小心创下个司法创新的奇迹也未可知。
阿Q退出了语文课本,但早已潜伏在我们的灵魂深处。当我们这个时代连“拍案惊奇”都已经不稀奇的时候,朱自清那个最平凡不过的小人物的“背影”当然要退隐成为时代的背影了。当革命烈士的英雄壮举反衬当下很多主流精英的猥琐贪婪时,英雄的利用价值就下降了。当我们重回鲁迅时代时,突然发现鲁迅哪去了?
教育部称全国新课改教材篇目基本无变化。学校教材当然不是神圣不可改动,而是理所当然要和时代同步,当今时代最大的真相是我们正在重回鲁迅时代,所以,去鲁迅化并不是社会和谐的表现,其实正相反恰恰是远离时代需求的表现,再说了,鲁迅的存在不是为了制造矛盾加剧社会对立,而是努力让人们认清社会对立的危害唤醒疗救的注意。
中国人历来就有娱乐至上的传统,在追求真理的中途往往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滑入现世娱乐主义的泥潭,所以中国文化中欠缺穷极真理和求真务实的精神,这是中国人近世以来在科学探索和产业化上很难真正有所作为的原因,也是中国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的重要原因之一。鲁迅,是中国娱乐主义文化的异类,在当下单一声音即和谐不容战略反对者和批判性思维生存的独元文化中也同样是异类,所以,鲁迅的玩深沉、玩反抗、玩揭露、玩反思、玩前沿不时髦了,时髦的是浅娱乐,人们用浅娱乐作为精神鸦片以忘却中国历史千年未有之变局带来的动荡、分化、裂变、痛苦、不平和前途未知的浅焦虑。当然,对如今的孩子而言,文言文还在学,而且还将永远学下去,鲁迅的白话文还能比文言文更难懂?鬼都不信。鲁迅的难懂,其实并不是鲁迅文章自身的问题,而是现在这种寻章摘句的机械教育方式的问题,如果我们排除了对部分生词僻句的考试怪癖(就像过去女人裹脚一样的怪癖),如果我们仅仅着眼于对民族精神、民族心灵的维护、完善、扬弃和进化,那么,鲁迅是我们民族精神大厦永远无法回避的巨大存在,不仅过去现在需要,将来还更需要,因为我们还要不断从零开始培养全民族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行为,与如影随形的专制传统长期抗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