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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目标第一行动第二:少一点狼性,多一点理性 :转载于锡恩公司姜汝祥博士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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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0:2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目标第一行动第二:少一点狼性,多一点理性 :转载于锡恩公司姜汝祥博士博客

 

              感觉姜汝祥博士这篇博文写的不错所以转载过来与大家分享一下,对企业战略管理有兴趣的可以看下。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南辕北辙。这句话出自《战国策·魏策四》。原文是这样写的:魏王想攻打赵国,季梁劝他说:“我在太行山下遇到一个赶着车向北走的人,告诉我说:‘我要去楚国。’我问他:‘你要去楚国,为什么要向北呢?’他说:’我的马好。’我说:’您的马虽然好,但这不是去楚国的路啊!’他又说:’我的路费很充足。’我说:‘你的路费虽然多,但这不是去楚国的路啊!’他又说:’给我驾车的人本领很高。’


黄光裕先生的判决下来了,维持原判。说句实话,我觉得,黄光裕能够在狱中行使股东权力争取自己的利益,这是中国法制的一大进步,只要法律没有剥夺他的权利,那他就有行使自己权力的权力,这与某些山西煤矿一句话就国有化形成了对比。那种打着人民利益去剥夺“富人利益”的做法,似乎是为人民着想,但能够剥夺富人权力的人,剥夺起穷人的权力来,一定是更容易的!


黄光裕是个优秀的执行人才,但却是一个典型的没有战略人,“有权做某事,与做对某事(do  right  thing)”是两回事,他有点像南辕北辙中的那个“猛人”,狼性十足,马好不行,就钱多,钱多不行,就是技术高,总之,就是不去想方向是不是对了。


黄光裕入狱前我经常写文章批评他,入狱后我却基本没有再批他,道理很简单了,入狱本身就是最好的批评,他已经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处罚,一个人在承担自己责任的时候,不管是主动承担还是被动承担,他都是在承担责任,这种时候,我们要保护的是法律仍然赋予了黄光裕权力与利益,有时候,保护一个罪犯的权力与利益,可能比保护一个普通人的权力与利益更重要,因为法律总是深藏在偏见的角落。


中国还有几句话,叫明道,优术,黄光裕的“术”是够猛的,但“道”却差了点。所谓“道”其实回答的是终极目标:你做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在我的课上,总有企业家不停地问:如何做这样?如何做那样?我总是在中途打断他们,然后问:你的目标是什么?实现这样的目标你碰到了什么问题。在战略的意义上,只有那些与目标相关的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否则,花时间在与目标不相关的问题上,就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为什么很多企业,总裁在做副总裁的事,副总裁在做一线总经理的事,一线总经理在做部门经理的事,部门经理在做员工的事。原因就在于,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目标,或者说企业的目标,于是就被问题驱动,哪些有问题,他们就到哪里,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问题的奴才”。当你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救火队长的时候,他们的回答也很“狼性”:我的车跑得快呀?

黄光裕的车没有你的快?我想,这一次黄光裕在与陈晓的争斗中,他可能仍然在这种车快的逻辑中,国美作为公众公司,黄光裕的做法与国美的目标真的一致吗?他这样做是保护自己的利益,还是在伤害自己的利益?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的不是幸灾乐祸,现在你笑人,回头谁笑你呀?所以,我觉得真正要思考的是,黄光裕背后的思维方式!执行的时候,要狼性多一点,而战略的时候,却要更多一点理性。做为总裁,你是要做执行的狼性总经理,还是做战略的理性总经理?此一时,彼一时,时代变了,“取势,明道”超越自己,我觉得所谓总裁班,应当讨论的这一类大非问题!



沙发
发表于 2010-9-2 10:29:56 | 只看该作者
赞同文中观点,道理很简单,但遇到实际问题,会不由自主地回到老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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