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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国美为何没能成为创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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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3:52: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题记:首先申明,对于黄光裕,本人并不喜欢其江湖作风,此文无意为其辩护,只是就事论事。

昨天在家看杂志(《IT经理世界》2010年第8期),其中有一篇《创维的新国王》,讲述了创维这几年的发展,这是我至少第二次看到对张学斌的长篇报道。读罢不免让人想到最近媒体上铺天盖地的国美主权之争。如果黄光裕看到这篇文章,不知会作何感想。

创维曾经的境遇与当下的国美非常相似。故事都是以创始人兼大股东获罪入狱,公司大权交给了一个外来的经理人为开端。故事的前奏也雷同。陈晓在黄光裕出事后,稳定大局,力挽狂澜,不负黄光裕的托付。同样,张学斌也是如此。

但随后,故事的发展出现了两种演绎。

创维在度过困难期后,在张学斌的领导下,一路高歌猛进,从2004年到2009年,销售收入的从104亿增长到250亿。不仅如此,张学斌更是深得黄宏生信任。其去年7月出狱后,淡出创维,安于做一个大股东。

而国美在度过困难期后,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一方面黄光裕正处于最困难的时刻(官司还在上诉中),另一方面陈晓正在导演一场夺宫大戏,高潮将在825日。

陈晓对黄光裕的各项指责,导演国美去黄化,或许都有其道理。但我想,当时的张学斌也完全可以有同样的理由,我们看到张学斌做了什么吗?单从陈晓与贝恩签订的“陈晓出局,国美赔偿贝恩24亿”的这一行为来看,今天的逼宫大戏看似黄光裕挑起的,但就陈晓的见招拆招(见:《革命还是复辟:黄陈对决》),或许早就蓄谋已久。

面对老板,经理人可以各种理由为自己叫屈。但老板就是老板,他不想给的东西,你就不能自已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或许这更符合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最后以张学斌的两段话结束此文(引自《IT经理世界》2010年第8期《对话张学斌》)。

你也许不是创办企业的,你也没有这个股份,但是你也可以把它作为你终身的事业去做,那这个我就认为可以叫企业家了。

作为职业经理人,如果你是全心全意地为这个公司去工作,老板没有理由不支持你。因为老板办企业的目的就是持续增长赚钱。只要这样想,我相信跟老板就没有什么矛盾,即是说有意见不同,他也会认识到,你是为这个公司,不是为你自己,最终他还是会认同你的。你要有异心,老板肯定不会支持你,这是最根本的。

沙发
发表于 2010-8-20 11:39:50 | 只看该作者

说的没错。

 

板凳
发表于 2010-8-20 13:11:1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陈晓就是一个阴谋家。只是他的确有管理企业的能力,但是没有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在企业危难时刻,预谋夺权。黄把企业托付给他是看重他的能力,但是忽略了另外的方面,导致今天的局面。黄应该汲取张大中的教训,就可能不会陷入这么被动啦。

国美是个上市的公众企业,股权争夺也是正常的。只要能够给股东带来利益,谁来控股都可以的。

 

4
发表于 2010-8-21 11:29:36 | 只看该作者
不置可否  片面之词
5
发表于 2010-8-23 22:27:34 | 只看该作者
窝里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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