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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员工离职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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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6:3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angwen 于 2012-7-25 13:30 编辑

无论从企业的角度还是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是发生在员工离职之际,现在我想把一些员工离职时和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例进行总结和梳理,万一哪天作为人力资源的你碰到了,起点参考借鉴的作用也好。
专题的题目就叫做:关于员工离职的那些事儿!
为什么劳动争议大多发生在离职的时候呢?
用屁股想想都知道。在职的时候发生争议,以后还在不在这儿混啊。
所以我在和别人谈的时候,经常问一句,你想好要走的吗?还想不想接着做?如果想接着做,那最好别扯到仲裁或法院去。

专题涉及的题目可能有:(实际发文顺序未必一致~)
●企业输掉劳动争议官司的三个主要原因
●企业日常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处理劳动争议时主要存在的问题
●公司为什么应该进行员工跳槽(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控制员工跳槽的三个重要事项
员工跳槽的十大征兆
●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吗?——员工跳槽时企业的管理误区
企业应该如何与员工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员工违约,单位可以通过扣留档案、留量工资、奖金或者不办理退工手续筹手段来制裁员工吗?——员工跳槽时企业的管理误区
●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吗?——员工跳槽时企业的管理误区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罪与罚
●与员工协商约定加费“包干”合法吗?——员工跳槽时企业的管理误区
●保密费等同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吗?——员工跳槽时企业的管理误区
●离职员工有权领取年终奖吗?——员工跳槽时企业的管理误区
●企业,你是否懂得如何正确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实施“末位淘汰”制度辞退员工合法吗?
●企业如何辞退“有过错”的员工?
●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如何区分?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员工离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先从员工跳槽的“预备活动”开始吧,是为“员工跳槽的十大征兆”:

征兆一:工位上个人物品迅速减少
征兆二:大量复制公司资料
征兆三:近期常请半天或一天的短假
征兆四:接听电话突然变得神秘
征兆五:会议或工作中的发言不再积极或无所顾忌
征兆六:与同事私下交流次数增多
征兆七:比平时更晚地离开公司
征兆八:集中归还所借物品催缴自己借出物品
征兆九:工作中不愿再承担责任
征兆十:与财务确认工资发放情况、社保缴纳情况或者个人款项的报销情况

以上征兆是“有意跳槽”员工的常见表现,人力资源以及企业管理者可以适当参考。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8-12 17:04:24 | 只看该作者
 

 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吗?——员工跳槽时企业的管理误区


员工提出辞职,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在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员工辞职时不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

这些情形比如,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仅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又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此外,在公司与涉密岗位的员工有脱密期约定的前提下,员工辞职需提前2个月、3个月甚至半年。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笼统地认为,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而是要视具体情况来定。

板凳
发表于 2010-8-13 14:51:18 | 只看该作者
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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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3 21:55:30 | 只看该作者
企业如何辞退"有过错"的员工?
5
发表于 2010-8-15 17:32:11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任何一个公司的员工,都有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是保护自己的武器。
6
发表于 2010-8-15 17:49:07 | 只看该作者
员工离职是自愿还是无奈?有些事应在员工立场考虑。
7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9:12:00 | 只看该作者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上有不少对企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总结,但多数是列举法条规定,这里,我把所有的情形进行一个整理,并分别命名,让各种情形更加通俗好把握。

◆        单位解约型

单位解约型的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以下列情形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员工解约型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下列法定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因以欺诈、胁迫的手量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协商解约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如果是员工提出的,则用人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终止型

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下列情形: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3.由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        额外补偿型

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 481)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        竞业限制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否则该竞业限制协议不能生效。有关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均没有明确约定,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原则,但有些省市对竞业限制补偿金规定了下限,地方有规定的,须按地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北京的规定是每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得低于员工在职期间年薪的1/2

 

◆        克扣拖欠劳动报酬型

用人单位因克扣、拖欠劳动者报酬而加付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是一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经济补偿不同于经济赔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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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9:13:17 | 只看该作者

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劳动争议案件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被劳动者告上法庭的情况,不在少数,这里重点谈一谈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方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其法律上的处理结果完全不同,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1)工作交接;(2)工作终止;(3)财物返还;(4)债务清偿;(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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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6:10:5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很值得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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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7:00:31 | 只看该作者
借鉴了,不错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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