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开启辅助访问
请登录
加入
快捷导航
打开微信扫一扫
搜索
家园
BBS
个人中心
Space
本版
用户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加入
当前位置:
»
家园
›
学习
›
HR天地
›
帖子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每月扣员工基本工资的10%
[复制链接]
10
回复
2427
查看
流水心
流水心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11-26
楼主
电梯直达
分享到:
发表于 2003-11-26 17:00:00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本人是某外资企业的人事助理(刚出道),对公司一人事政策(即将实行)认为不妥。总经理为了防止员工不合法辞职(即突然消失),要求每月扣员工基本工资的10%,扣满10月为止,合法离职或合同到期后再归还。据我所知,这好象不不合法的,但我在网上找不到法律依据,请各位仁兄仁姐帮帮忙[em12]
收藏
0
分享
有用
0
无用
0
回复
举报
solarxia
solarxia
当前离线
齐家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6-9
沙发
发表于 2003-11-26 20:52:00
|
只看该作者
严重违反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缘定一生
缘定一生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8-30
板凳
发表于 2003-11-29 15:42:00
|
只看该作者
我刚进一家新公司,公司的薪资制度也是这样,扣押的比例比你们公司还高,我也认为不及妥,但是公司正在发展,需要一部分奖金运作,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与老板沟通此事.
劳动法没有此项规定,认为是不合理的,但有时企业也有困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netdns
netdns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6-21
4
楼
发表于 2003-11-30 08:52:00
|
只看该作者
好像很多公司都是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cqj9024
cqj9024
当前离线
弱密码用户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6-6
5
楼
发表于 2003-12-1 09:56:00
|
只看该作者
是的,有很多公司是这样做的,其实这样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跟扣押工资是一样性质!
我待过一家企业也是这样,而且事先没跟我讲清楚,后来同事跟我说的,这给我后来工作带来了不良的心理状态了……没多久不顾老总的挽留,坚持走人了!
所以,前段时间老总他们跟我提过我们企业要不要也来这套的做法,防止员工的流失。我和其他部门的经理站成一边,我们将负面的影响分析给老总听,呵呵……解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一帆风顺
一帆风顺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10-22
6
楼
发表于 2003-12-8 10:27:00
|
只看该作者
[em24]严重违反劳动法,也是老板无能、对自己的实力没有自信的表现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jeanjeck
jeanjeck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12-8
7
楼
发表于 2003-12-8 10:57:00
|
只看该作者
进公司的时候应该有劳动合同,合同中有约定。如有违反可以投诉。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nkck
nkck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12-6
8
楼
发表于 2003-12-8 12:41: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名目不合法。
第二,在工资扣的内容有法定要求,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对此有具体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andyding
andyding
当前离线
志学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9-26
9
楼
发表于 2003-12-11 13:54:0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上报劳动部门,公司肯定吃不了的.
当然,你公司跟劳动部门关系特铁的除外.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penny
penny
当前离线
诚意者
总贡献
注册时间
2003-6-16
10
楼
发表于 2003-12-11 17:02:00
|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服务的一家传统行业的公司,和你们说法不同,说是给员工做每月的储蓄。由于销售无底薪,储蓄都显得很可笑了。我也告诉老总这是违法的,可是他们一般不会介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下一页 »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Copyright © 2002-2014
栖息谷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京ICP备1602689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