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生产经营统计业务流程”修订对照表fficeffice" />
原流程 |
现修订为 |
备注 |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1.2 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要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 统计管理
4.7各级统计部门在对本单位财务等管理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时,要有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
4.8 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非统计部门上报专业统计报表,涉及到生产经营统计数据时,必须使用统计部门汇总的数据,保证数出一门。统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专业统计报表中生产经营数据的准确性并形成检查记录,数据不一要有书面处理意见。检查记录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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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1.2 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4 统计管理
5.统计协调
5.1各级统计部门在对本单位财务等管理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时,要有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2统计部门给财务部门提供产量、销售、库存等统计数据,按月进行核对。若出现不一致,需说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留有双方负责人签字。
5.3 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管理部门上报专业统计报表,涉及到生产经营统计数据时,必须使用统计部门汇总的数据,保证数出一门。
5.4 统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管理部门专业统计报表、生产经营分析中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数据不一要有书面处理意见。检查记录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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