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飞猫说说离题话,阿懒兄别见怪。一管浅见,偏颇之处在所难免,还望大家多多指教。
严法,是国家、企业管理之道所必须的,它是根据发展形势而变化的,不可偏执,不可偏废。正如大军事家孙子所云:“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秦王朝,是靠法制发展起来的,从而战胜了其他国家。这一点,与正规股份公司合作创业“先小人,后也小人”的道理异曲同工。 一些聪明得多的企业家,经过多年实践发现了一个真理:先小人、后君子还是不行,将来反悔的也不少,最好在合作的任何时间内都要做小人,不要做君子,也就是:先小人,后小人。就是说,在合作的全过程中,合作的任何一方都要求白纸黑字地立下规矩,让违规者损失“惨重”。如现在正规股份公司的每次董事会会议记录,随时准备做小人,否则就一定最终做不了君子,只有这样把小人做到底,到解散的那一天,合作的任何一方才能仍然坐到一张桌子上喝酒。人们才会自觉的成为君子,否则彼此将来可能有一天真的走上法庭,先不对薄、后对簿也!亦如信用体系的全面监管,人们才会自觉的成为君子。只有自觉遵守的纪律,才会成为铁的纪律。国家社会如此,合作创业如此,企业内部的风气整顿亦如此也。
严管,是真爱护。严管,利人利己利企。不严管,对企业对员工,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的企业,也是没有前途的企业。有不少员工,都希望有一个宽厚的好好老板。但是,人类的两大弱点之一“懒惰”却是一种本能(另一个弱点是畏惧),公司如果不加以严格的管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们的懒惰惯性就会越来越大,最后会压倒人的理性、企业的发展,其结果将是公司的业绩下降、企业破产、个人失业。换个角度看问题,纵观历史,大家可曾知道有哪一个不严格治军的常胜之师?
中华智慧古书《易经》有云:“一阴一阳谓之道”。无论什么事都有其两面性,合情合理有度为宜。正如企业管理的集权、分权之道,其实两者是并行不悖的(但人们往往想不透这点,或者说贯彻得不够彻底)。正如美的集团的核心价值观——“授权经营”:责权利高度统一;充分授权,严格监督;层层分权,成果导向。美的集团何享健先生以“敢于放权”著称于中国企业界,但如果没有军令如山、令出必行、严格监督、成果导向的企业文化,美的集团亦将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管理两难中(呵呵,俺想起了让人深思的两难话题专家高巍兄),它会有今天的创业成果吗?飞猫可以妄言之,肯定不会。 故而,集权还是分权,究竟是并行不悖还是偏执一端,何去何从,大家也会心里有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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