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炒房者,应该按照扰乱市场经济罪,课以刑事处罚,看谁还敢炒,炒房本身就是犯法,为什么还炒?是我们有些人把法律不当回事了!要不就参照如下几条增加刑法修正案!
我想不通的是,倒卖车票会进行刑事处罚,倒卖房子这种危害性比倒卖车票更大,获利更大,更危害民生的事为什么不刑法立法进行重罚????!!!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