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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丈夫跟我离婚,没有工作,房子被人抢走——人生三大悲剧都被我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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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23:5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镇江市一名普通百姓,前几年丈夫离我而去,留下孤独的我,没有好工作,为了生计我只能寻思着找点合适的事情做。2006年的一天,我看到在京江晚报国资委下属单位江南拍卖行的一处公告,拍卖主体是兰阳饮食服务公司的一处网点幸福旅社产权,看着挺好,我就和一个好友合计着买下此处经营。于是我们一起去该公司了解情况,得知兰阳公司是原镇江第二饮食服务公司的改制企业,因企业的老职工多,公司的资金面临极度紧张状况,且因为发不出工人工资而导致工人集体闹事,所以公司决定把那些经营状况不理想的网点出售。
就这样我和好友为了给我们双方的家庭可以谋一个出路决定买下此房。于是我低价卖掉了我和丈夫离婚后分得的一处房产,好友也在借了部分高息贷款后买下了该处房产。我们经营了近4年的时候,传来了双井路拆迁的消息,并且关于门面的补偿也达到了2万左右的标准,正在我们为党和地方政府所订立的惠民拆迁政策所欢呼的时候,却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原告是京口区商业贸易公司,起诉理由是一份我们从来也没有见过的协议,要求是确认我们和兰阳公司的买卖协议无效。


接到这样的诉状一下子就打闷了我们,在我们苦苦经营的近四年里,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或者是任何一个单位前来行权,而在我们要面临拆迁的时候,却跳出来一个既不是产权人,也没有国资委任何授权的单位来和我们争夺此房。
开庭2次后,我们在律师的办公室无意听见了这样的电话,是京口区的法官打来的,他告知我们的律师肯定要判我们输,因为区里有人发话了,这么多的拆迁款我们是不可以拿的。到这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么荒唐的案子原来是冲着拆迁款来的。
此后我们拿着我们所有的材料跑到南京,跑到杭州,去询问那里的法官都说我们应该胜,我也曾经再三的问我们的律师,我们是不是理亏,得到的回答是从法理上来讲,你们应该是百分百胜的官司,但如果主动有人强力干预那就难说了。果不其然,在经历了近6个月的漫长等待和心理煎熬中等来了我们买卖协议无效的判决。
就这样我们在万般无奈之下将此案上诉到中院,在经历了一次开庭后,此案件背后的端倪我们才知道,卑鄙的兰阳公司在他们没有钱的时候把不挣钱的网点出卖,当看到该网点将会因为拆迁而产生巨大利益的时候,就用其十分卑劣的手段促使该案成立,在他们用不正当手段完成了对大量的国有资产侵占后,又枉图以他们个人的权势从我们手中来剥夺我们两户人家那赖以生存的根本。那是我们两家唯一谋生的路啊!如果他们的阴谋成立,那对于我们这些无权无势进入到交易市场的百姓来说,就毫无一点安全可言,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在我们的心中丧失殆尽。
在对兰阳公司愤慨的同时我只能努力去维护我微薄的利益,然而都力不从心。我的人生已经失去了很多,如果再失去这产权,我不知道我还剩下什么。
               

沙发
发表于 2009-12-8 16:09:2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最好的办法是赶快寻找法律方面的途径来进行解决。

板凳
发表于 2009-12-14 16:46:13 | 只看该作者

砍人。没有别的办法。砍他们。让他们死不了活受罪。不是人的东西。

4
发表于 2010-2-1 11:15:22 | 只看该作者

当人让你无路可走的时候,就去剥夺他们走路的权利!

5
发表于 2010-2-12 09:10:07 | 只看该作者

“当人让你无路可走的时候,就去剥夺他们走路的权利!”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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