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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请家园高手告知,
任免通知中的生效时间,先于任免通知发出时间
如:生效时间为2009.10.1日,而通知在2009.10.8才发布出来,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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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我非律师,不知道是否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说法。
我个人的看法是不合理的,应该提前发布。
这个不是典型的先斩后奏?
我觉得事先应该提前通知一下,但是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影响了通知的发布,也是可以理解的,
再说政府不是也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吗!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贵宾
计较起来是有所区别的 其实只要单位认可即可 个人没必要斤斤计较
格物者
这中间不存在什么问题。
1、签发过程中有时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延误,所发下发时间出现延迟是正常的;
2、说到影响不外乎组织、个人两个层面:对组织而言,只要是正式发文就具相应效力;对个人而言,主要是待遇问题,提前享受不说,从文件的生效时间10月1日看,组织还考虑了计薪的便利性。
没有关系,我们公司是这样的:管理人员以任职通知中确定的聘任时间为准;如果没有确定聘任时间则以发文时间为准(党政工团任免)。
致知者
交流者
应该是可以的
我们单位的都是这样,一般什么7月1日生效,到年底才发文呢
但是你的职级和收入都会补算回去的
弱密码用户
应该不是单位认可不认可的问题,文件就是单位发的,关键是员工认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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