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曾写过一篇《非暴力的信仰》,自觉仅仅是开了个头,并没有把问题说透,你“非暴力”了,是不是意味着要妥协,要向黑暗低头?朋友达夫先生就此问题在其《论暴力》的文章中也有类似的表述,“站在民众的立场,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追求通过和平方式寻找出路,只会让更多人依旧处于任权钱宰割的处境;就理论意义来说,也只能是一种直接妥协或间接奴化的思想。”
当然,我们关心社会进步,也希望我们能够生活在一个更加关心个人福祉,更加尊重个人自由与尊严的社会,尽管关于这一进程,悲观和现实的人们甚至不愿意给出任何可见的预期,而有良知的学者经常的做法是是在文字中隐晦的表达类似的渴望,对于社会进步始终不肯或不能给出明示的说法或直接的建议,当然其中更多的原因可能正是达夫所言之“直接妥协或间接奴化”。
然而,我一直以为,争论路径的可行性与正义性,其实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我们在做什么,在于我们有没有朝这样的方向努力,而我还以为,社会进步与自然科学进步不同,非一人之力可堪,即便我们承认其实并不是社会中每个个体都有贡献,而是精英在引导社会进步的方向,我也以为一个社会的方向是多数精英争执或者合议的结果,而不大可能是其中某个被“惊为天人”的“精英中的精英”大笔一挥或大脑一拍的产物。或者说,这是我能够认同的方式,既然称为社会进步,自然希望能够保障到各类人等享有同样的“福祉”,各色精英总比一路精英所相关的利益面更大些,也由此,我们总希望能够交由社会中每个人更多的保障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总比保护他人来的自然些。
其实,我想讲的是,不论我们期待未来的社会又或者我们自己的未来有什么样的进步,都需要我们自己来努力争取,即便希望“被给予”也需要你我发出声音来,当然对于“被给予”这个事情来说更关键的是需要遇到一个乐施好善的主。关于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这片土地上挣扎,而不是选择其他地方,除却我们的能力不足以外迁外,我还以为,更多的是因为我们曾经生长在这片土地上,我们对这片土地有着深深的爱。
一、公民不服从
尽管我以为“非暴力”是信仰,但我更相信不服从的公民才是优秀的公民。当然这样的观点来自于亨利·戴维·梭罗(1)这位被尊为开创“公民不服从”理论的美国人的说法,在其1849年所著的《论公民的不服从》一文中有“在一个不公道地关押人的政府的统治下,一个正义者的真正归宿也是监狱”的表述。
非暴力的核心是宽恕,南非大主教德斯蒙德•图图(2)说,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人们如果不宽恕,就继续成为敌人,仇恨就不会结束。但公民不服从,同样是一种宽恕,我宽恕了侵犯者的罪恶、无耻和强权,但我决不当你的驯服工具——这就是公民不服从的优势,公民不服从所坚持的底线。
“公民不服从”一词源于梭罗最著名的论文标题,但他并没有给出一个严格的定义。另一位美国哲学家罗尔斯(3)则将发生在民主社会中的“公民不服从”定义为:“一种公开的、非暴力的,既是按照良心的、又是政治性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其目的通常是为了使政府的法律或政策发生一种改变。通过这种方式的行动,一个人诉诸共同体多数人的正义感,宣称按照他们经过深思熟虑的观点,自由和平等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合作原则此刻没有受到尊重。”(《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何怀宏编,吉林人民出版社)
在这一定义中,罗尔斯强调了这么几点。首先,“公民不服从”是一种公开的违法行为,虽然是出自良心的违法。因此行动者不仅要理性的判断后果,还要甘受惩罚。其次,它是一种政治行为,是由政治原则,而非个人道德原则和宗教原则来指导的,针对拥有政治权力的多数(譬如政府)实施的行为。最后,它是一种非暴力的行为。是在尝试其它合法手段无效的情况下才采取的行动,是在忠诚于法律的基础之上的对法律的不服从。
那么,发生在民主社会中的越来越成为主流的政治表达方式,有没有可能在独裁社会中成功呢,罗尔斯的回答是不行,阿伦特也表示过类似的担心,“只有当甘地的非暴力运动遇到的是英国,而不是斯大林的俄罗斯、希特勒的德国,他才可能成功”。但在阿伦特的担心之后,在南非,德斯蒙德•图图大主教和黑人觉醒运动领袖史蒂夫•比科(4)都提倡公民不服从,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启的民主化进程中领导南非完成从独裁到民主的社会转型,给这个1910年建立的现代国家带来了建国70年以来未曾有过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化,为非洲的民主转型树立了一个成功的典范。
其它典型的例证除却印度甘地所领导的独立运动外,还包括:
美国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5)也采用了公民不服从,越南战争期间以后之后的反战活动人士也同样如此。1970年代以来,针对美国政府试图将堕胎合法化的举动,作为抗议,反堕胎组织也采取了公民不服从。
不少宗教信仰者对公民不服从加以实践,神职人员有的参与其中,有的甚至起领导作用。比如soulforce组织,他们反对歧视,认为同性恋者也应享有平等的权益,他们通过公民不服从,来改变教会的观点,影响公众政策。而“Operation Rescue”则是一个全球范围的基督教运动,他们通过和平实践公民不服从,来阻止使用堕胎诊所。
我又以为,公民不服从是践行民主的良方,甚或是建立公民社会的基础。如果一个国家,处处都是政府当家做主,处处都是人民的名义,但事实上却连公民不服从的方式都不能允许表达,那么这样的国家有什么民主可言,这样的社会又是怎样的公民社会?
我想,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公民应当人人这样践行民主,这样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在“人治”下我们可以被奴役,但我们坚持公民不服从;如果在奴役下,我们经过种种艰苦的努力仍然面对失败,但我们还有公民不服从。只有真正践行公民不服从,就是推进民主,就是反对“人治”,就是捍卫法治,就是赢得未来。
二、你准备好了吗
2008年初杨恒均写过一篇文章《告诉我,你适不适合民主》,这篇文章出彩的地方在于杨恒均发现了那些大谈特谈“中国人不适合民主”的人,从来没有把自己算在自己所定义的“中国人”之内,文字相当精彩,值得大段引用:
“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民主是个好东西,也能意识到无法实现民主是因为一些利益集团顽固不化。但同时也不可否认,有相当一部分人,包括党政官员、社会各界人士甚至包括下岗工人、民工和农民,在同我说起民主和中国时,确实认为中国人不适合民主,他们几乎都会异口同声地说出这句话:中国人不适合民主。
听多了,我就开始分析,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前,我才突然发现了一个现象,不觉大吃一惊。先是觉得有趣,随后觉得很没趣,接下来就感到很难过,以致最后都有些痛苦了。
我发现了什么呢?我发现了所有对民主持否定态度的人说出的理由绝大多数是这句话:“中国人不适合民主”,而当他们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这句话里的“中国人”并不包括他们自己!
何其惊人的发现呀!要知道,我过去几年接触的人可不是一般的多,而是非常之丰富多彩,从北京的官员到地方官员,从工人到民工,从警察到秘密警察,从下岗工人到农村的老农民……,我是见了人,逮到机会就谈民主的。而我见的这些人中,凡是拿“中国人不适合民主”来驳斥我的,通过对他们前后话语的分析,我可以肯定,他们口里的“中国人”绝对不包括他们自己。
在刚过去的春节中,我有机会在湖北随州家乡和城市市民以及来自老家最欠发达地区的村民接触,我特意把这个问题进一步展开。结果让我惊恐地发现,连来自农村地区的,第一次听说“民主”这两个字,后经过我二十分钟解释才终于闹明白“民主”的意思后也开口便说:“那几几八好噢,巴哈不球中,我们这里的老百姓,不球中,搞不住!”这句我用随州音写下的话翻译过来就是:那(民主制度)真好,可是,大概行不通,我们这里的老百姓,(素质低),不行的,会出事的。
于是我进一步问,为什么不行。他们会说一大通实际的问题,例如有些农民愚昧,不看长远,只看眼前,无法分辨好人坏人,以及受到小恩小惠就投那个人的票,就像乡村基层选举经常发生的一样。如果我不制止他们,他们会一直说下去。于是,我想起了自己的发现,就开门见山地问:你别说其他人,你就说自己,如果这样的制度引进来,你可以吗?
天啊,同胞们,我听到了什么答案?我听到的是:这没得事——意思是:我没有问题,我能够适合那种制度,也就是说他不会搞歪门邪道,不会选不该选的人!要知道,我这个答案不是来自一个人,两个人,而是几乎所有的说出那句“中国人不适合民主”的人都或多或少表达了这个意思。迄今为止,竟然没有一个人对我说:我不能适合民主!”(6)
《告诉我,你适不适合民主》还有另一段精彩:“这又让我联想到回国后的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我见到的所有大陆同胞,几乎都在向我抱怨:中国人的道德水平极其低下,社会风气非常恶劣……我朝周围一看,果然,中国的道德水平已经接近谷底,社会风气也是全球罕见的恶劣,可是——可是我周围的所有那些人在说“中国人的道德水平极其低下”的时候,话语里的“中国人”是不包括他们自己的。”(7)
大段引用他人的文字,并非是推荐的意思,尽管此文实在值得推荐。所以如此,是因为依照我不怀好意的揣测,我们今天刚好碰到了一个类似的问题,只不过表达问题的句式从否定变成了肯定,但问题的实质却又一样:
我觉得除却极少数严肃的学者,今天到处高呼“需要通过暴力来解决中国当下的社会问题”的人们,在他们的概念里,他们自己也并不在他们所高呼的“暴力”使用者的范围之内,最好是别人去暴力,他们好捡个现成。尽管我不喜欢甚至讨厌进行动机揣测,但限于自己的水平确实尔尔,找不到更恰当的方法,所以就想着要出此下策,但一旦动了这个念头,却又觉得实在不堪,只能将准备说的话憋回去了,动机这事还是不分析的好。还是只谈现象,我以为今天提倡“暴力”的大多数人自己并打算去“暴力”的,这是个普遍现象。但也正因此,对于每一个准备亲身以暴力方式来挽我们社会大楼于既危的朋友,我首先表示歉意,并同时报以深深地敬意。
这样,免不了想要将杨恒均曾经的疑问“告诉我,你适不适合民主?”拿来问问路过的朋友,“告诉我,你准不准备暴力”?这口气也显然是想诘问每一位路过的朋友,特别是那些认为应该提倡以暴制暴的,当然我很想他们回答我:他们不会。
同样的问题,抛给我,我的回答将会是很坚定的一句:我不会。当然,这个“我不会”包含了多重含义:第一,从小到大,我曾亲见也曾听说过多种家庭内、学生间、社会内等各种各样的暴力事件,对这类事经由“摸不清头绪”然后到“深恶痛绝”,我自是觉得自己不会也不应该以暴力解决任何事情;第二,本人身体素质算不得中等以上,对于暴力行为,恐怕下意识里觉得没有多少胜算也是有的,因此不希望以暴力解决任何冲突,自己实在不占优势,这个恐怕是私心;第三,倘若有暴力袭来,只能脱逃,如脱逃不能而只能直面的时候,我的小算盘是,反正动手也不能获胜,反而会遭受更大的回击,不若我临危不惧,坦然直面,在与对手考较勇气的同时考较对手的良心,当然如果可能我还是会寻找脱逃的机会。肯定有朋友会不解,如果遇到的是个冷血之徒呢?那么我的想法是,尽管大家都在说冷血之徒,那么能否提供一个生活中的例证,哪怕一个就行。
我当然不是在说笑,而是希望提供一个例证。除证明自己是个孬种之外,还想说明,暴力实在是个强者的游戏。假如有人喜欢暴力,那我以为他本身必是魁梧之姿,有这个实力,当然若如是也说明他存了私心;但假若又有人以为又或者经过反复论证证明,某个暴力社会能通过暴力改造为非暴力社会,我只能深表怀疑,能改造这个暴力社会的一定需要一个更大的暴力,红色经典就演绎了这样一个回合,而且把更大的暴力从小到大的故事精彩的演绎了一遍。雷蒙·阿隆(8)曾对那些痴迷于暴力的人大浇冷水。他说:“政治还没有发现避免暴力的秘诀。但是,暴力一旦自认为服务于历史的真理和绝对的真理,它就会成为更加惨无人道的东西。”(《知识分子的鸦片》,译林出版社)
我的想法,既然已经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界,而且碰巧出生在这一片相同的国土上,我以为就是种缘分,除却个人的思想外,与其它物种相比,大家的相似性胜却相异性甚多,如果因为想法不同——当然我知道更多人的意见是,因为分配的不同——而导致同一块球体上的同一物种生死相搏,我以为实在愧对上帝对我们的额外恩赐,我觉得他一定为自己把思考的能力放错了物种而后悔神伤。
那么,公民不服从,你又准备好了吗?
注释:
(1)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美国作家、哲学家,著名散文集《瓦尔登湖》和论文《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又译为《消极抵抗》、《论公民的不服从》)的作者。
(2)德斯蒙德•图图大主教,1984年诺贝尔和平奖,2005年甘地和平奖章获得者,南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主席。领导南非完成从独裁到民主的转变,在揭露昔日压迫者暴行的同时又与其达成和解。著有著作《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中文版2002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在该著作中图图认为否定历史的做法并不能实现真正的和解。但如果国家“复仇心切”,要达成和解也并非易事。图图没有重复关于宽恕的陈词滥调,却表现出一种无畏的高贵精神,即在承认人与人之间所能施加的恐怖的同时,仍然保留了一份对于和解的理想情怀。图图以其数十年任职经验所拥有的明晰思路,向读者展示了怎样以真诚和理解的心态去建设一个更新、更具人性精神的世界。
其思想包括“每个人都可以为和平撑起一片天空”,“我们每个人都能作出贡献。不必总是想着得作些壮举来名垂千古。如果明白海洋由水滴组成,每一滴水都有其价值,那么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位置作一些微薄的益事。这一点一滴最终能够汇聚起来,几乎可以克服任何困难。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和平撑起一片天空。”
(3)约翰·博德利·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1921~ 2002),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20世纪70年代西方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同时也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4)史蒂夫•比科,南非反种族隔离制度运动家,活跃于1960年代至1970年代初。他在南非创立了黑人觉醒运动,动员了大部分居住在城市的黑人。自从他被警察拘留期间逝世后,他被称为反种族隔离制度运动的烈士。他在生的时候,他以写作、社会运动等方式尝试使黑人觉醒。比科有一句著名的口号:“黑人是美丽的”,他解释为:“朋友,你很不错,开始抬头看看你这个人”。从1970至1990年代中期,南非执政党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对比科和黑人觉醒运动十分敌视,但现在则视他为抗争英雄。
(5)马丁·路德·金 (Martin Luther King, Jr.),美国著名的黑人民权领袖,1929年生于美国亚特兰大,1954年毕业于波士顿大学。毕业后,他在蒙哥马利城任牧师,并开始参加美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活动。
1956年,马丁·路德·金领导蒙哥马利城黑人成功抵制了当地公共汽车歧视黑人的行为。当时全城5万名黑人都拒绝乘坐公共汽车,斗争坚持了385天,最终使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在交通工具上实施种族隔离为非法。1957年,他参与建立了黑人牧师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大会,并担任首任主席。
1963年8月,马丁·路德·金组织了美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自由进军”运动,率领20多万名黑人向首都华盛顿进军,为全美国的黑人争取人权。8月28日,他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了著名演说《我有一个梦想》,发出反对种族歧视、争取平等的正义呼声。迫于巨大的压力,美国总统约翰逊于1964年签署了民权法案。同年,马丁·路德·金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1968年4月4日,马丁·路德·金在支持田纳西州孟菲斯市清洁工人罢工斗争中被种族主义分子暗杀,年仅39岁。他的遇害引发了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黑人抗暴斗争浪潮,席卷全美125个城市。1986年,美国政府将每年1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定为马丁·路德·金全国纪念日。1987年,他的诞生日被联合国定为纪念日。
(6)(7)详见杨恒均(对东西方文化均有些体验,更值得推荐的是,此博主愿意将自己的感悟与人分享,除分享的能力比较强外,分享的频率也比较高)博文《告诉我,你适不适合民主》,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c00fbb0100bjoa.html
(8)雷蒙·阿隆(Raymond Aron,1905—1983),法国著名哲学家,被誉为“法国的教师”,其著作《知识分子的鸦片》是20世纪写出过的最有开创性的书之一,是对研究知识分子的“虚妄”这一主题最有价值的贡献之一。该书除了要让知识分子们回归平凡务实的正道,也希望能让他们免于在智识方面的昏乱不清,正是这种昏乱不清造就了许多智识上的“怪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