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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请教待岗人员如在其它单位就职,怎样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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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1 09:3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单位招聘了一个待岗人员,属于原地方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91年开始工作的,据说与原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据他本人说他们原单位正式工都没有也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他现在待岗,由原单位交三金,及医保并按每月200元给予生活费用,现在他在我们单位开始工作了,请问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国家对这类人员在就业上否有何说法?

沙发
发表于 2009-9-1 09:38:11 | 只看该作者

待岗人员,应属于其原单位的员工。应该和其单位商量此人的使用问题。如果需要签协议,也是和其单位签订。

社会上只有失业求职人员和毕业生就业人员。不存在待岗人员。

板凳
发表于 2009-9-1 11:20:36 | 只看该作者
与其所在单位联系一下即可证实所有     这招好象有点损   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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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 17:54:15 | 只看该作者
待岗人员确实是国企改制后留下的一个问题。我们会跟他们原单位联系并和他本人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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