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转帖]国资委欲单方中止央企与外资行衍生品合同

[复制链接] 0
回复
58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9-8-30 18:3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央企和外资投行签订的大宗商品挂钩产品,国务院国资委将“保留不付款的权利”。记者昨天获悉,国务院国资委日前给6家大型外资银行和投行发出了相关法律函件,函件称国资委下属部分央企,将对此前与外资投行签订的大宗商品挂钩产品,保留不付款的权利。这意味着央企有可能单方面中止这些带来浮亏的相关衍生品合同。

  据介绍,在去年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经济衰退后,大宗商品价格暴跌,而此类以套期保值为名签订的衍生品投资合同,也将会给部分央企造成浮亏。

  据悉,外资行与央企签订的此类场外衍生品套保合同,一般通过香港业务部门,仲裁地点一般为香港或新加坡。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诉诸法庭,从法律角度来看,外资行未必处于劣势,但是一些外资行会选择让步,而通过借助境外、场外市场对冲,来降低或者避免损失。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