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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接近100元(大于)。这是个老太太问题。不管商人哭没哭死,100元假钞就是他应得税前总价值。而这一百元中,有七十元是成本,12元税前利润,18元货币交换价值(也是一种商品等价交换),而且从他开出发票的那一刻起,他所预付的所有资本(70元进价货币资本、18元流动货币资本)均已包含其中。而且交易既然已经完成,那么利润12元必然随发票生效而生效,成为税前总价值的一部分,再加上总税值(4元左右)后就是他一共损失的资本——接近100元(大于)。当然,若此商人偷税,没开发票,则利润可不计入损失内,总税值也不计入损失内,商人共损失资本——88元(还不包括商人的固定资本损耗——如:店铺租金、卫生费、宣传费、贷款利息、饭钱、精神损失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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