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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转贴案例: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是怎样被窃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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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09:4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上看到的,与大家一起学习学习,请高手指点:该案例是否可能做成大案例分析,并且不得罪人,呵呵~~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是怎样被窃取的?
   2006年,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并入厦门机电集团。机电集团随即以红头文件下发原厦工集团的各所属企业,文件硬性规定:“机电集团所属企业原材料(钢材),由集团所属单位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国贸)集中采购供应,禁止企业自行采购”。
   为了规避关联企业内部交易之嫌,机电集团董事长指示,由厦工股份出资51%,海翼国贸出资49%,成立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每吨按采购成本加价20元现款结算供应集团所属企业,货到付款,付承兑汇票者须加贴息。海翼国贸与厦工股份约定: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权归海翼国贸所有,亏盈按出资比例分摊。整个操作程序如下:
   钢厂→海翼国贸→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厦工股份
   这样,海翼国际贸易就顺利地将钢厂的优惠政策及返利全部截留,并可将经营亏损移植给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名正言顺地转嫁给厦工股份承担。
  注意,所有的大型企业均可直接向钢厂订货,并且享受钢厂所有的优惠政策,以降低成本,何需增加中间环节,产生额外费用?
  钢厂一般有如下优惠:
  1、大批量订货优惠 下浮30-100元/吨
  2、运输补贴 减免50-100元/吨
  3、付承兑汇票 可免贴息或少贴息
  4、一单一议价 金融风暴后,钢厂因订货量不足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用户订货的数量及品种,结算价比出厂挂牌价下浮100-1000元/吨
  5、降价补偿 钢厂降价时,对降价前已交货的客户,追补同等额度降价优惠
  6、年终奖励 年终对客户全年完成订货合同约定者给予奖励10-30元/吨
   仅以2008年为例:厦工股份全年耗用钢材13万吨,先暂按钢厂优惠及返利最低点测算——每吨80元,再加上红头文件规定海翼国贸收取的所谓代理费20元/吨,共计100元/吨。海翼国贸一年就窃取了厦工股份1300万元的利润,而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年亏损,被窃取的利润却落入海翼国贸囊中。
   海翼国贸窃取厦工股份利润的详实数据,只需通过08年钢厂开具给海翼国贸的增值税发票和海翼国贸对应开具给厦工股份的增值税发票总额作一比对就一目了然了。被窃取的利润何止1300万元!
   难怪厦工股份前财务总监某苏,为抵制海翼国贸无理收取20元/吨的钢材代理费及高额贴息一事,被撤职。厦工股份焦作分厂的某厂长,对给付海翼国贸承兑汇票时,须按照海翼国贸的要求支付高额贴息的做法,惊呼:简直是抢劫!呜呼,皆因利令智昏使然,何以怪之哉!
   迄止,海翼国贸不仅垄断了厦工股份的原材料供应,还垄断了厦工股份焦作分厂、厦工宇威重工、厦工小型机厂、厦门银华机械厂等企业。试想一下,又有多少利润被海翼国贸所截留、窃取?
   不仅如此,按照机电集团董事长的指示,厦门金龙、厦门太平洋货柜等下属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将成为下一个垄断目标!真可谓食髓知味矣!
   须知,厦工股份是上市公司,股民的权益不容侵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痛首疾呼: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沙发
发表于 2009-7-24 22:06:04 | 只看该作者

看不懂![em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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