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中人网上看到,非常有借鉴意义
业务奖金方案
(一)个人实绩的计算
1、实绩额=收款额×收款系数×售价系数×票期系数。
2、收款额=每月6日至次月5日止回收货款金额计之。
3、收款系数=(1)出货日起7日内收回货款者,系数×1.1
(2)每期25日前出货,当期收回货款者,系数×1
(3)每期25日前出货,次期收回货款者,系数×O.8
(4)每期25日前出货,第三期以后收回货款者,系数×O
4、售价系数:
(1)以标准售价系数为1,每超过1元,系数增加O.O1,最高系数为1.1。严禁降价出货,若需降价每降低5元,系数减O.O3。
(2)出货日起15日内收回现金及兑现票据者,其标准售价应降低5%计算。
5、票期系数:(1)7日内支票、现金(出货日起) 系数×1.2
8——15日内 系数×1.15
16——3O日内 系数×1.1
31——45日内 系数×1.I5
46——75日内 系数×1
76——90日内 系数×0.8
91——105日内 系数×O.6
105日后 系数×0
(2)日期从出货日起算,支票日为票据到期日。
6、实绩奖金:(1)实绩奖金=(实绩额—基本额)×核放标准
(2)基本额 :试用人员为15万元
正式人员为20万元
专员级为30万元
主任级以上干部不计个人奖金。
(3)核放标准 :超额部分 O——3O万元×2. O%
31——4O万元×2.5%
41万元以上×3.O%
7、实绩奖金按“实绩奖金计算表”计算,采用月计制,二个月总核算一次,当月份未达成部分得由次月补加责任额,每月实绩截算日为次月5日。
8、奖金发放:(1)每月17日为奖金发放基准日。各分处应将实绩计算表于每月10日前送达营业组。
(2)奖金发放以当月出货回收率达九成者为限,未达标准者于达成时始发放。
当月出货部分的收款额
(3)当月出货回收率=——————————————————
当月出货额—当月出货部分的退货及折让
(二)团体实绩奖金
1、实绩额=25000元×经营效率
实绩额 目标营业费用
2、经营效率=——————×———————×成交点达成率×营业额达成率
实际营业额 实业营业费用
(1)目标目标营业费用:由管理部提供数据资料为目标营业额×费用比率而得。
(2)成交点达成率;实际成交点/目标成交点。
(3)营业额达成率:实际营业额/目标营业额。
3、特案实绩以收款额之八成计算。
4、本部实绩额=125000×平均经营效率
5、营业额达成率,各分处未达65%,营业本部未达75%者不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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