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加大行贿者的成本,建立“四万亿”行贿黑名单,让行贿高风险高代价,会大大有助于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当新疆三联不会因此受到查处,新疆三联的副总经理黄建也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处罚,这对谁有利?反正我们知道有16亿贷款已经成功地为新疆三联所拥有,并为他们创造了利润。如果我们觉得这样的行为还不足以说明,不处罚新疆三联,不处罚当事人黄伟,事实上就是在鼓励他们继续在危险的道路上走下去的话,那我们再看一下同样在这家公司身上发生的另一个故事吧。 我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处罚通知中看到,新疆三联这家公司,作为中泰化学(002092)股东,在2008年1月至3月卖出股票,间隔1个月,又买入中泰化学股票。一个月之内,低买(每股13.23元)高卖(每股21.75元),违法所得收益共计1526.47万元,被举报后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呢?是把这1526.47万元上交中泰化学(002092),除此以外我就在公开的信息中查不到任何处罚了. 当然有人会说,非法炒股,没收非法所得,这不是很正常吗?好,我们往下看就知道这是不是正常。在网上与报纸上的若干股评中,新疆三联上交的非法所得又变成了推荐股民购买中泰化学(002092)的依据。新疆三联作为公司股东,违法所得只需要上交就了事,可一旦上交便成为上市公司的业绩,股票被推荐购买,公司的业绩居然可以这样得到,这对其它辛辛苦苦为每一分利润而奋斗的上市公司意味着什么?这种现象在海内外的传播,怎么能不严重影响中国股市声誉,打击股民信心? 作为一个学者,我认为新疆三联这样的行为,代表着中国少数公司的逻辑,他们布局行贿,他们违法圈钱,但他们照样活得好好的,而且越活越好.在现在这样一个寒冬时期,我们不禁要想,如果不斩断这些伸向四万亿的黑手,不仅会让宝贵的投资被侵蚀,更重要的是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伤害了一大批公平竞争的优秀公司,对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是一种摧毁性的打击。为此我们建议: 1、
强烈呼吁政府建立公司诚信体系“黑名单”――把所有行贿政府官员的公司,把所有使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公司列入黑名单,并根据不同程度设立不同等级,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2、
学习国外的反行贿经验,加大对行贿公司的处罚。比如去年年底,在西门子全球行贿案中,美国司法部宣布,对西门子腐败行为总处罚金额达到13.45亿美元。比如美资的天津德普于1991~2002年间,向医生共计行贿约合162.3万美元,从中赚取200万美元,最终被美国司法部和SEC处以479万美元的罚金。对比一下河南蓝天与新疆三联受到多少处罚,就知道我们现在应当如何做了。 3、
强烈建议设立四万亿贷款或投资“黑名单”,强烈呼吁把新疆三联,河南蓝天这一类的公司列入“黑名单”,明确规定,凡是向政府公共卫生投资中行贿过的公司,一律不列入四万亿投资合作对象之列。这样做似乎有一刀切之嫌,但想到过去这些公司对其它公司形成的不公平竞争,这一次的四万亿让他们体会行贿的代价,可以起到提醒其它公司的作用:手莫伸,伸手者最后必将受到最大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