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滨 导语:当前中国的几亿台电视机中,绝大多数都是老式电视,只有模拟信号输入口,无法播出数字信号,所以机顶盒只能把传输到家庭的数字信号再转换成模拟信号——广电行业内的说法是照顾“弱势电视”,在厦门,对机顶盒质疑演变成一宗官司。 来源:2月1号新周刊(版权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出处,纸媒转载请联络新周刊编辑部) “先生,这里不允许拍照。”在厦门市后滨路广电网络营业厅的“数字电视体验馆”,工作人员客气地把记者请出门外。营业大厅内,一位电视用户正与接待人员交涉:“明明说是免费发放,怎么现在又要钱了?”这位前来缴纳每月18元收视费的用户被告知,如果不承担机顶盒费用,广电不会受理缴费请求,并将按欠费处理——停机。 “刚停的那几天,几乎天天都有来吵架的。”厦门市民韩涛说,事情起源于2005年的秋天。厦门广电网络公司在社区贴出告示,要求市民持房产证到固定发放点免费申领一台数字电视机顶盒,告示同时说明,原先的有线电视信号将停掉大部分,只保留6套基本频道。“大家都兴高采烈地去排队领取,发放人员也很亢奋。”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韩涛觉得有些怪怪的。但对比现在,他恍然大悟。 2008年1月1日,厦门广电网络公司突然发布通知,称每台机顶盒收费380元,每月按揭6.5元,分5年结清。如果用户一次性买断,每台机顶盒只要345元,此前免费申领机顶盒的用户,也要补交相同的费用。逾期不交者,将会被停掉电视信号。 每天停机3000户 2008年8月6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厦门律师林颂昀发现,自己家的电视信号被切断了,上网交流才知道,很多用户也都在这个时段被停机。厦门广电网络公司出尔反尔的举动引发厦门市民的强烈不满,很多市民用欠费和销户来抵制,但都遭到停机或缴纳机顶盒折旧费的“惩罚”。 “要是家里有老人和小孩,那电视还真不能断。”市民老徐说。自打去年9月被停机之后,老徐就没怎么看电视了,“我去缴费,他们不要,说是必须先把机顶盒的钱交了才行。”老徐并不是计较那点钱,但要争一个理。在他的海景豪宅里,记者看到两台一模一样的机顶盒,“当时他们上门发放机顶盒,我有两台电视,就又花800元钱从他们手上买了一个副机。” 老徐给消费者协会打电话投诉,消协说“市长专线”专门处理此事,拨通“市长专线”却又被推到厦门广电的服务热线那里,皮球被踢来踢去。选择忍气吞声去缴费的人越来越多。厦门广电湖里区营业厅的值班经理告诉记者,很多人刚开始也不理解,争论半天,“但争是没有用的,你要看电视,还是得乖乖缴费。” “停机策略”收到的良好效果,使得厦门广电非常自信。在湖里区营业厅,记者亲身体验了他们的应对策略:第一个接待你的小姐和颜悦色,但言语含混,抛出很多专业术语,当你指出她的硬伤之后,第二位工作人员出马了,这是个面露严肃的先生,翻出一份被复印了很多遍的红头文件,“我们执行的是福建省物价局的文件。”他生硬地说道。当记者举出同样是地方法规的福建省广电局文件时,他不再吭声,值班经理出现。经理手持计算器,异常流利的背诵出大段的“通知”内容,并提供多个数学公式,为你计算资费,最后告诉你,“帮你省了100多块呢。”如果这还无法说服你,只好祭出杀手锏:“要想看电视,就得按规定缴费,我们不是公益单位。” 这显然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值班经理面带笑容地说:“90%以上的人都不会一直争论下去,转而照章缴纳机顶盒的费用。”以至于去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高峰论坛上,厦门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张瑜要分享她的“停机”经验:“你要培养他按月交钱,这时候你要给用户停机,你早上给他停机,在厦门当天交钱的20%,早上八点就停了,今天停三千户,有20%交钱,中午停了来交的是15%,一直持续到一周左右能达到70%。” 被绑架的物价局文件 2007年3月,福建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规定数字电视收费标准为城市18元/月;农村为15元/月,但通知并没有规定机顶盒的具体定价。在厦门广电网络公司提交机顶盒招标材料之后,物价局才专门为厦门机顶盒定价。 厦门早在2005年就开展了数字电视推广,而福建省在2007年才开始大范围运作。福建省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解释说,发布《关于制定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和智能卡销售价格的通知》,是为了避免由价格混乱导致的地区间攀比及不平衡,造成政策执行上的混乱。 厦门私企业主周先生分析说,广电网络公司之所以把该通知作为收费依据。是因为之前的经营策略受到上述通知的限制。公司本来打算免费赠送机顶盒,然后通过增加收视费的途径收回成本。但省物价局的通知规定城市数字电视收费标准为18元/月,这就不得不迫使广电网络公司通过机顶盒按揭的方式增加6.5元的费用。广电网络公司公开招标的材料显示,机顶盒的采购价格高于物价局的定价40多元。 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的马万辉也提出质疑:“物价局的通知也仅是对最高限价进行规定,并没有不允许低价或者免费。法律都不溯及既往,通知也只能对之后的行为有约束,何况行政部门根本就无权干涉合法的商业行为。” “广电网络公司绑架了物价局的文件。”投诉无门的老徐说。如果按照厦门广电对物价局文件的领会: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还有约束力。那么老徐花800元购置的那台副机,是不是退还455元?网络公司给出的回答是,不能退还。并举例反问:你高价买了房子,现在价格下跌,能让商家退还差价吗? 除了福建省物价局的定价文件,还有一份“补充通知”成为广电网络公司最常用的挡箭牌。这份发布于2008年7月3日的通知是对1月份“机顶盒免费改收费”通知的补充。整个通知长达1800余字,重新划分了收费时段,里面夹杂多条数学公式,条件繁琐,计算复杂,前后矛盾,语焉不详。比如,2006年1月10日配置机顶盒的用户,该用户只需从2008年1月1日起按6.5元/月?台的标准缴纳机顶盒分期付款费用,缴满230.5元/台为止,计算方法如下:380元-6.5元/月×23个月(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230.5元。 韩涛经常路过湖里区营业厅,他说很多用户不是被红头文件唬住,就是被繁琐复杂的计算方法弄晕,大家看着钱也不多,干脆交了了事。 [em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