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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冷眼看央视:人们有权拒绝“周老虎”式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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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5:2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8年12月29日起,央视《法治在线》开始播出“三鹿奶粉事件”涉案人员庭审纪实。播出的第一期节目内容,是12月26日下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三鹿事件第一次公开审理的实况剪辑。犯罪嫌疑人是制造“蛋白粉”的张玉军和 “蛋白粉” 的最大销售商张彦章,公诉方起诉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历时6小时的庭审录象,经剪辑脉络清楚。公诉方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张玉军、张彦章通过赵怀玉、黄瑞康等人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销到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等地的奶厅(站),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三鹿集团将有毒奶制品销往全国,造成婴幼儿死亡和大批患病的严重后果。
  两被告的律师依法进行了辩护。大意是他们的委托人事先不知道三聚氰胺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何种伤害,因此其行为不构成主观故意。对此,公诉方迅速拿出二犯的审讯记录,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二犯均供诉事先知道三聚氰胺的危害,之所以明知顾犯,就是为了赚钱。因此,案件定性相当顺利,只等择日宣判。
  由此来看,全国上下同仇敌忾的“三鹿奶粉事件”审判将变得十分简单。但我从这份简单里却看出“不简单”。其一,按司法程序,在调查取证前,犯罪嫌疑人有见律师和保持沉默的权利。而从庭审现场来看,被告人的供词与律师辩护方向完全相反,说明律师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的委托人招了什么(如果他们事先见过面,他既没提醒沉默权利,又明知就里、置自己的辩护于死穴,那便是职业道德出了问题,同时也把司法程序当成儿戏)。由此,可以发现,在强大的正义力量驱使下,石家庄中级法院可能失去了履行正常司法程序的冷静与耐心。如果是这样,即便其审理结果再正确,其行为依然非法。如果上述文字括号部分内容存在,那么反映我国司法界的深层问题就更多,我不想深说。
  其二,三鹿事件第一次公开审理,显然是抓了问题的“源头”。从其后续的庭审疑犯安排来看,都具有时间和因果关系的延续性。但我要问,制售“蛋白粉”的张玉军就是真正的“元凶”吗?他为什么早不干、晚不干,偏偏选择在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间干?既然他的动机就是为了赚钱,岂不是愈早干愈早“赚”吗?原因或许只有一个:那之前他还不知道三聚氰胺可以充当“蛋白粉”,并且可以逃过检查。
  曾几何时,“周老虎”案件虎头蛇尾的审理,已经让人感到对于中国法律的无奈。人们不希望看到,三鹿奶粉事件的审理再次陷入“周老虎”怪圈。如果是那样,中国的法治精神将会丧失殆尽,人们对法律的寄托也会进而由无奈变为无望。如果是那样,也将彻底违背《法治在线》的宗旨
沙发
发表于 2009-2-24 18:36:58 | 只看该作者
CCTV只是政治宣传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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