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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有关合同终止和裁员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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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6:3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HR,有关有关合同终止和裁员的赔偿:

如2005年7月入职三年合同期至2008年9月底,2008年10月重签合同(三年)

如2009年4月公司解除合同, 如果按终止如何计算,按裁员如何计算?

沙发
发表于 2009-1-17 08:13:01 | 只看该作者

终止合同的赔偿金又分为如下几种:

1、如果是协商解除并且是员工首先提出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其他正常情况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再加一个月的;

3、如果公司违法解除需要支付上条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裁员如果是正规裁员(符合裁员条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同上。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1-17 13:13:29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是老合同按照老的劳动法,新合同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计算呢,还是全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计算,那天请教一HR朋友,他的说法是要分段计算:

至2008年9月按4年服务年限计算,赔偿基数按合同约定或工资与社平三倍的高值

2008年10月至2009月4月按1年计算,赔偿基数按合同约定或工资与社平三倍的低值

以上说法对吗?

4
发表于 2009-1-17 22:24:26 | 只看该作者

2005年7月-2007年12月为一个时间段,共计3个月

2008年1月-2009年4月为一个时间段,共计1.5个月

不算代通知期为4.5个月,由于2008年后按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实施,故要分段计算

5
发表于 2009-1-18 09:05:20 | 只看该作者
4楼的算法是正确的 
6
发表于 2009-1-18 11:06:1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7
发表于 2009-1-19 09:18:28 | 只看该作者
4楼的算法是正确的,新劳动合同法第八章中第97条说的很明确。
8
发表于 2009-1-19 09:35:16 | 只看该作者

裁员,也是一种终止劳动合同的形式,在补偿金的计算上,没有差异.

裁员需要提前30天,全体员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方案,超过10%或者20人以上,还要劳动部门备案.

补偿金: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4(4年),不提前30通知解除的话,再多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9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2:17:46 | 只看该作者
赔偿的基数呢?是都按新法,取低值吗?
10
发表于 2009-1-24 17:16:46 | 只看该作者
4楼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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