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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你们公司实行年休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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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09: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也可以在下边写写本公司的一些具体做法,大家一起探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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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结束还有: 4434 天1 小时3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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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 11: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国家法律执行,不过就是工作年限问题是以工作时间计算还是入司时间计算存在争议,我们公司因为平均年龄都比较小,平均工作年限不多,所以按入司时间计算得,暂时没有出现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1-3 14: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条  凡是公司在岗员工且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  员工到本企业工作非首次参加工作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累计计算参加工作时间:

(一)未经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的;

(二)被原工作单位除名或开除厂籍的;

(三)国家有关其他规定。

第五条  当年新招聘入公司或当年离开公司的员工且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病假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病假4个月以上的;

(三)当年有过旷工的;

(四)当年受留用察看处分的;

(五)当年受公安机关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缓期执行等情况。

(摘录)

发表于 2009-1-19 22: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年我才有机会享受
发表于 2009-2-1 21: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hangban05在2009-1-19 22:26:56的发言:
明年我才有机会享受

去年我没资格享受

今年有资格了,却不知道是否不被裁员

[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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