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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zhouchun兄有关教育产业发展的思考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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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4 12: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再接zhouchun兄对教育业的思考:
各位都谈到了教育产业,有关商业化运作,我是外行,不多讲了。不过本人四年前的毕业论文正好写的是有关教育财政(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方面的内容,写得还算有道理,惹得导师以为我是粘贴粘贴再粘贴而来的。
我想提醒的是,所谓国家兴旺靠教育,不能只盯着成功的商业化运作,莫忘了教育的外部效应。为什么公办的不行,教育体制有问题,国家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支持还是不够。九年制义务教育,为什么小学就有择校费,赞助费?为什么小学的质量参差不齐?资源会集中到某几个名牌学校?
我们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除了高中是考学,小学、初中还不是一样按地区划分,还不是一样成人?择校费、赞助费、私立学校的高收费,当然教学质量会因此产生很大的差异,但会不会导致社会资源分配的分化,穷人只能上差一点的学校(当然小孩自身的努力和大人紧巴日子供子女上好学校是另外一回事,毕竟这样的家庭是少数),而富人的子女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这种龙生龙、凤生凤的结果,是不是会导致更大的两极分化?
私立学校是企业,以赢利为目的是企业的根本属性。
试问诸位?教育产业的发展与社会公平发展这对矛盾如何解决?
小弟谨在此抛砖引玉,希望各位发表高见。
沙发
发表于 2003-9-24 13:23: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很复杂,本人水平有限,略谈一点粗浅认识。我想‘教育’十分公平是不可能的,但引入一些标准和法制是应该的。比如,国家要拿出多少比例的资金办教育,每多少人之中要有小学或中学,包括投入资金,教学条件,教师条件,收费都做详细规定。再有就是助学计划,让每个人都念得起。
加强学校之间的横向联系,交流合作,努力缩小学校与学生差异。
加强师资力量的培训,要讲师德,不要歧视弱生,穷生。
加强对私立学校的监督考核(法制化〕。
板凳
发表于 2003-9-24 15:27:00 | 只看该作者
可以依靠网络的优势,把教师能力细分,优化配置,控制教育质量的同时,尽可能取消学校间和区域间的教育壁垒,让更多的优秀教育资源在较低的成本下在更大的范围内共享。给学生更大的选择自由度。现在我们做的还不够,也需要国家能提供这样的政策平台,如更详细科学的教师的评价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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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4 19:21:00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可怜天下父母“薪”     

      随着新学期的开始,各个城市的中小学生都坐到了安静的课堂中,然而,作为家长却大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今年年初,李先生就开始为小学毕业的女儿“择校”而奔命,在通过托朋友、找关系,向一所重点校交纳了5万元“择校赞助费”后,女儿才得以成为这所名牌学校的学生。攒下这笔钱的辛苦早已忽略不计,他觉得这是孩子远大前途的敲门砖。李先生对记者说:“其实我也不愿意,但孩子是全家的希望,只要能让她受到好的教育,多花点钱我也认了。”
  记者在调查一些重点校的初中新生构成时发现,除少数成绩优异的学生外,大部分学生是靠家长或单位的权力、金钱、关系网进来的。一位姓张的家长对记者说,为了孩子上学,他把打算买车的钱都用上了。他说:“为孩子上学花钱,我愿意。”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教育收费问题在全国已连续3年成为价格投诉的头号热点,在所有的立案价格违法案件中,教育乱收费的比例已接近30%。在教育部最近公布的案例中,这些乱收费的项目可谓五花八门:捐款、补课费、赞助费、复习费、集资费等,无所不有。而在这些乱收费中,又以“择校费”最为严重,相比于动辄几千几万甚至一二十万元的“择校费”,其他的各种乱收费都是毛毛雨。虽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择校,不允许学校收取赞助费,并要求把捐资助学与入学脱钩,尽管治理教育乱收费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纠风工作的重点,然而,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赞助费之风越演越烈,价码越来越高。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这说明我国公立的实行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校,其教育经费来自财政拨款,完全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准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的情况下,学校如还收取这些费用,其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各地都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不约而同地对择校费进行“规范”,比如北京以“打击乱收费”为由,要求高中择校费3万元封顶。并且规定要限制择校生的数量、择校生的收费、择校生的分数,违者严惩;各省也都出台了相关规定。
  那么,各地出台的一系列规定能否禁住日益上涨的择校费用呢?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专家和学生家长对此并不乐观。
  一位家长告诉记者,现在用“三限”来规范学校的择校费等于是对一直隐于幕后的择校费正式亮了“绿灯”。他的儿子今年以320分的成绩考上了北京某重点中学,但是还交了3万元的赞助费,其实他儿子的分数已经达到了该校不用交钱的录取标准,但是学校给家长打电话告知,如果想确保万无一失地上该校,最好交赞助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是3万元,否则,他们不能保证一定会录取该考生,只能到时候看情况。学校名义上也给了家长选择的权利,但是,哪个家长敢选择等待“到时候看情况”呢?这位家长说,表面上看,有关部门限定了赞助费的最高额,但一些学校采用故意将录取分数线提高的办法来削减不用交钱的考生的名额,以达到多收费的目的。而且,去年差一分是交1万元,今年一律都是3万元,每个学校都按规定的上限走,这样下来,学校的实际收费并不比原来少多少,反倒是交费的学生增多了。学生家长再想提意见,学校就拿出教育主管部门的“三限”规定来作挡风墙。
  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谭晓玉博士指出,“乱收费问题不可能今年解决,这需要一段时期,关键是要从制度上解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不能只在每年春秋两季搞运动,现在很多学校甚至掌握了打击的周期,风头紧时规规矩矩,风头一过,照样变相收费。”
  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学校乱收费之所以成为“痼疾”,主要是优质教育严重匮乏,远不能满足百姓的需求,于是引发了大面积择校现象,进而引发择校热周而复始地上演。现在一些名校,无论是学校各项条件还是办学的师资都是一流的,好教师向名牌学校集中,而那些条件一般的学校由于优秀教师的外流,使学校的教育质量越来越不能令家长满意。在一些地方,相距不过数百米的普通学校和名校,办学条件有着天壤之别。一位校长说,他们学校一年的经费才100多万元,而某重点中学光建一个操场就花了1000多万元,人家学校的合唱团动辄还能赴欧洲参赛,两者根本没法比。因为各方面悬殊太大,进一步导致了优秀师资、学生向少数重点学校集中。照常理,谁能上一所一流水平的学校,谁就为自己在竞争的起步阶段先赢了一票。因此,许多家长不惜东借西凑也要让自己的孩子上一所好学校,甚至花去了一生的积蓄。校际差异的存在,导致了家长的择校热,而择校热的存在又加剧了校际间的差异,并促成了更高的择校热。
  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另外一个根源,是各级政府对教育投资严重不足,“择校费”已经成为民办学校和一些公立学校主要的收入来源。据报道,我国教育投入占GDP比例上世纪80年代相对较高,后来一直在2.3%~2.7%徘徊,这几年略有增长,2000年~2002年,分别达到2.79%、3.19%和3.3%,但仍远低于世界4.2%的平均水平。不少地方政府把教育乱收费项目中得来的钱,作为教育经费冲抵教育投入。而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高标准普及,硬件设施更新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教育经费缺口很大,不少学校连维持日常运转都困难,甚至靠借贷度日。据调查,北京某重点中学区财政只投入28%,自筹资金达72%,基本上靠收来的钱过日子。
  学校自身经费困难,就要允许学校“多渠道筹资”;让学校自筹资金,却没有完善、规范的筹资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乱收费就不可避免。要扭转这个局面,必须改革国家教育投资体制,将更多力量用于对薄弱教育资源的改善上,让整个教育资源及优质资源都实现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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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4 19:23:00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办学只为赢利吗   
  2003年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刘晓东等5名学生,诉北京市私立汇英学校教育合同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汇英学校退还刘晓东等学生已交纳的赞助费、预收学杂费、校服费2.96万元,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法院虽然已经审结了此案,但此案却反映出部分私立学校把能否赚钱作为办学的惟一标准,赚钱就办,亏钱就关,导致出现无辜学生利益受损等一系列问题。
  “咱们的学校被卖了?!”
  曾致力于中小学学历教育的私立汇英学校,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郝庄村。2002年7月27日,该校高一学生小华路过学校时不经意间发现,学校大门口处高悬的“私立汇英中学”的校牌,不知何时被换成了“北京现代管理学院”。
  难道学校改名了?或搬家了?小华清清楚楚地记得7月6日离校时,老师还叮嘱他们,在暑假期间不能忘了学习;离校之前,她已经向妈妈要了下学期的学费,并交到了学校;备受同学们敬重的王森校长,还给大家安排了8月11日的补课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种不祥的预感驱使小华拿起电话,告诉了同班的多位同学。
  次日,这群心情焦虑的孩子从家中赶到学校门口。面对“北京现代管理学院”这块陌生的校牌,同学们决定进去问个明白,但被门卫堵在了校门外。门卫说:“学校已经卖了。”
  “卖了?”孩子们懵了,“学校卖了,我们上哪去上学呢?”
  2002年8月3日,惶惶不安的学生和家长们找到王森校长。王校长坦言,在7月19日之前,连他都不知道学校已把校址让给了别人。7月19日,他接到学校董事会的安排通知:给每个任课教师打电话,让他们离职。到7月23日前后,除一位管理教务的教师外,所有的教师都离开了学校。而该校董事长乔某称,学校并未解散,只是搬家。
  家长们从侧面了解到的却是,学校已陷入困境,仅有高一年级18个学生和初一年级13个学生的汇英学校,每年要亏损50万元来维持正常运转。
  对于学校的这一变化,家长们则认为,这有悖于校方当初在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中作出的“初三毕业生100%升入高中学校,高三毕业生100%升入大专院校,其中40%升入国办大学,40%升入民办大学,20%安排出国留学”的承诺。
  当初家长们就是冲着校方的上述承诺,才将自己的孩子送到汇英学校的,现在怎能说走就走。对于学校提出的转校安排,家长张先生表示,自己的孩子马上就面临高二的五科会考,如果一时找不到接收学校,那不是耽误了孩子的一生吗?学校怎么弥补学生和家长在学业上、经济上、精神上蒙受的损失呢?
  在多位家长的极力反对下,校方最终答应将学校继续办下去,但要将校址迁移到离原址约9公里的昌平区沙河镇教学区。新学校里没有生化实验室,没有语音室,只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小操场。而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生化实验室将无法进行会考。在实地考察了新校址之后,学生和家长们一致表示不能接受。
  汇英学校的董事长乔某许诺,学生和家长们如果同意在新校址继续上课,校方将想办法在9月1日开学前,把一切所需设施配备齐全。家长们对此则表示怀疑,离开学的时间不到一个月了,还来得及购进并安装好这些设施吗?再说,学校确实如董事长乔某所言并不解散,只是搬家,那怎么会把所有的老师都解聘了呢?
  教育主管部门:私立学校也不能说散就散
  私立汇英学校的这一做法,是否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北京市昌平区教委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负责人葛科长表示,他对此一无所知,教委也从来没有批准私立汇英学校解散或迁址。葛科长同时指出,私立汇英学校的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因为教育与别的产业不一样,它有特殊的连续性,不能说散就散,学生安排、教师就业、债权债务都需要妥善解决。
  对于汇英学校后来提出的,让原汇英学校的中学生与北京现代管理学院的大学生一起上课的办法,葛科长也表示了异议。他认为,中学生与大学生的心理和生理条件是完全不同的,不适合在同一所学校上学。
  2002年8月7日,校方和学生家长约好上午8时在汇英学校再次协商,但家长等到9时,校方负责人还没有露面。无奈的家长们再次来到昌平区教委求助,葛科长只好将校方负责人“请”来,但协商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二天,在北京市昌平区教委的过问下,汇英学校董事会与教委有关领导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1.由昌平区教委协助私立汇英学校,对目前31名在校学生进行安置。
  2.私立汇英学校退还学生交的全部赞助费及预收学费。对确因此事件造成损失的学生,私立汇英学校同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每名学生最高补偿限额不超过5000元。
  3.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同意上述方案,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对簿公堂:学校被判令赔偿对于教委与校方协商的解决办法,部分学生及家长仍表示难以接受。2002年8月28日,刘晓东等5位学生及家长一纸诉状,将私立汇英学校告上北京市昌平区法院。
  原告认为,被告私立汇英学校以聚敛钱财为目的,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学生入学,又擅自停止办学,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故要求被告退还收取的赞助费1.6万元、学杂费6.75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7.9万元。
  被告汇英学校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是合法办学,为了更好地发展,学校准备迁址办学,并非停止办学,不影响学生的学习。原告不同意学校的做法,给学校出了很多难题,即便如此,校方仍然采取积极的态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原告要求退还赞助费和学杂费的理由不成立,要求赔偿的损失数额过高。
  2002年9月18日,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未与原告及其家长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迁址办学,已构成违约。被告对其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同年11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汇英学校退还刘晓东等5位学生的赞助费、预收学杂费、校服费2.96万元,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但驳回了5位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被告汇英学校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但5位原告不服,并于2002年12月10日提起上诉。2003年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本案尽管在法律程序上尘埃落定,但案件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却不能不引人深思。如在每年春秋两季招生的生源争夺战中,为抗衡公立学校的优势,不少民办学校或是在招生广告中开出许多诱人的条件;或是许以高额回扣,请人四处游说学生及家长。在招到学生后,却又以是否赢利为前提,将《教育法》规定的办学宗旨抛之脑后。
  法律专家呼吁,今后的相关立法也应明确,民办学校一经开办,非因特殊理由,不得随便退出。私立学校虽然姓“私”,但仍属于一项公益事业,这就决定了谋利永远不可能是办校的惟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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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4 19:28:00 | 只看该作者
[转贴]私立学校 慎重前行   
  近几年来,全国不少大中城市都兴起了办私立学校热。这些学校多由私人或某些机构投资开办,以普通中小学校居多,其中还有一部分费用高昂的贵族学校。据业内人士介绍,多数私立学校是靠贷款、借款花巨资办起来的,为了尽早收回投资,学校肯定要在提高学费上费尽心机。同时又缺乏差生退出机制,致使教学教育方面并无过人之处。
  南开大学博士生陈金喜认为:“如果把教育当做消费,贵族学校作为一种高档次的消费,无可厚非。但是,教育有其自身的规律,如今的班级授课制是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关起门来搞小课堂,可能在某一方面还行,综合起来,对孩子成长弊大于利。”
  一位儿童心理学教授不无担忧地说,上得起私立学校的孩子,家庭经济条件都是非常好的,这些孩子在一起很容易产生攀比心理。很难想像这样的学校,能培养出勤奋好学、艰苦朴素的学生来。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吴忠魁说,我国的私立学校兴起于发展商品经济的大背景下,不少办学者的办学目的在于赢利。目前,我国有关私立学校的立法还相当薄弱,教育主管部门对私立学校的管理很多方面是失控的。因此,我国对私立学校的管理,无论体制还是行为,都有待改革和进一步完善。


注:这是这两天在《中国税务报》上看到的几篇文章,多少能反映目前教育产业特别是基础教育产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此外,小弟提醒诸位一句,基础教育是国民素质的根本,是高等教育的基石,打个很简单的比喻,基础教育就是金字塔的塔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4 19:34: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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