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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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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者
不知杭州有什么单独规定.
不便随便发言.
可以私下聊聊.
正心者
贵宾
个人建议:最好咨询杭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
不行的话就得走仲裁程序
志学者
应该没错吧
版主
1、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这条认定的标准,你们不符合条件!
2、他要求的基本合理:正常解除支付补偿金及提前通知金,违法解除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只是补(赔)偿金上限是杭州社平工资的三倍,提前通知金是按8333为标准的。
3、关于30%的绩效,你们没有优势,不过时间截点是12月31日,这就有些微妙了。
4、员工可以以违法解除为由,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那30%,呵呵。
我可以推荐杭州一知名劳动仲裁的律师给你,10万标的以内6000元,给你省的钱就不用多说了。有意加我MSN:hrmway@live.cn
同意楼上的看法,看企业当时签合同时以及日常管理中考核制度做得怎么样了,如果企业有意这样去做的话,应该有所准备才是,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是集团公司的话,公司可以用很多种方法来规避类似问题。
立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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