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原创][讨论]关于休假的问题

[复制链接] 13
回复
186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8-11-26 10:3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假设某公司休假种类有以下几种:

事假、病假、婚假、公假、丧假、年休假、产假、哺乳假、陪护假、探亲假

以婚假为例,假如某员工要请3天婚假,2008年11月29日至2008年12月1日,3天中有星期六和星期日,员工认为应该剔

除星期六和星期日,即应该准许5天假?请问这种说法对不对,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还有其它种类的休假呢?

请各位回贴的家人,列出法律依据,谢谢。

沙发
发表于 2008-11-26 11:39:14 | 只看该作者
不太清楚 帮顶 应该是要扣除周末吧 准许5天假期吧[em01]
板凳
发表于 2008-11-26 12:00:44 | 只看该作者

先回答一下婚假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4
发表于 2008-11-26 13:02:24 | 只看该作者
按劳动法规定除带薪公休假(干休假)外其余的假都包括星期六、星期日连算。
5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6 13:08:08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楼上的,最好是具体的法律或法规名称,然后第几条,第几项,你给的答案很好,不过不是我想要的,呵呵。

毕竟百度里面的东西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6
发表于 2008-11-26 13:35:38 | 只看该作者

非得要多少条多少款   我想你是找不到的  即使你去咨询专业律师

做管理的没有必要这样非得墨守成规

如果什么都要具体条款,我想不是太妥当

其实开放一些有何不可呢

这些东西应该在入职的时候就明确出来

说点题外话:这员工请假也不讲究点技巧啊

[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26 13:36:28编辑过]
7
发表于 2008-11-26 13:39:42 | 只看该作者

按照LZ所说

建议最好咨询:

所在地区劳动局(或就业主管部),这在当地应该是最准确的可行有效的

8
发表于 2008-11-26 13:44:59 | 只看该作者

最终回复:

婚假包含不包括节假日。这不是绝对的,

应该以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

但只能增加不能少于全国性的规范。

你最好是查询你所在地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细则,自己看法条。

当然栖息这边要是有你所在地区的HR知道这个事情可省却麻烦不少

[em01]
9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6 14:29:5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楼主各位所言极是。呵呵。谢谢各位了。
10
发表于 2008-11-26 14:38:10 | 只看该作者

谁要是可以找到依据大家最好也分享一下

中午吃饭的时候问负责这个事情的人

问:婚假包含周末周日不?

答:包含

问:为什么呢?

答:劳动法上没有说不包含就是包含

晕倒了

接着人家反问

问:你怎么问这个问题?难道要结婚了?要结婚也得提前计算一下啊

答:不是我,帮一个朋友问的

问:那你朋友是不是有点脑袋不够用?

我立刻晕倒 

[em06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