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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先举一个案例:一员工从车间偷拿了2公斤肉(估计价值40元),公司对该员工以200元的处罚。
请问是否合适?如果公司制度规定,偷盗一次罚款200,这是否又合适?
最近对员工违反公司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感到困惑,不知道这种处罚或赔偿定成多少比较合适?
各位家人们的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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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者
如果公司当时制定制度时,能有公示环节就好办,现在直接按照制度执行即可。这样劳动部门也是支持的。
貌似处罚这东西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对于标准,制度中可以明示,不过提法要改一下,用“经济损失赔偿金”,那么金额就不宜过高。
要是个人道德问题,直接开除,要不跟风的人会很多。
这种东西还需要讨论吗?这完全是一个规章制度的问题。
你公司有这个制度,就按制度执行。没有制度,就需要通过某些合法程序来处理。
立已者
公司是不可以进行经济处罚的,只能按照损失要求员工进行补偿。员工偷盗了价值40的东西,算上本身价值以为被偷盗而造成的损失要求员工补偿。此外,如果规章制度中有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偷盗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员工警告、记过甚至违纪解雇的处分。个人认为,即便规章制度上有写明偷盗一次200处罚,也是站不住脚的,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劳动法和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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