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是互惠互利的,相互满足的。老板因员工提供有价值的服务而支付薪酬,满足了自己的需求,这也是老板出发点和目的地——赚钱;员工因满足老板的需求而得到报酬,获得了经济资本,同时也获得了本身经验上的累加,这也是员工提供服务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现在的问题是老板认为支付了费用,员工就应该提供满意的服务。本来这无可后非,但是产生非份之想就不大合理了。比如认为员工必须提供自己满意的工作,否则就要求“滚蛋”,甚者认为员工就是过去的地主家的“长工”、“奴才”;变相让员工加班或明目张胆让员工加班,拖欠工资,拒缴保险,无故开除等等。这些都不是正常合理的逻辑和思维,也正是这些不合理的思维激化了双方的关系。 (先吃饭了,等一下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