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障就没有中国职业经理人的未来 ——兼回应张平集团的人身攻击 文/陈达夫 张氏集团攻击我道德品质有问题的“把柄”,是揪住我要求他们支付合同纸面上的余款和补偿实质上的显失公平款的一事,为此甚至于诬陷我和他们的竞争对手结盟。但他们从来不谈自己从未为项目做过任何有益的帮助,不谈如何违约和粗暴,不谈不遵守承诺,不谈如何借故拖延和合伙混,更不谈他们对公司前途和普通员工的不负责任…… 除他们的“结盟”之说纯属胡扯之外,本文首,在此先申明四点: 1.和张平集团廉价签约,本人确实是因为个人理想,以及有张平等人的一些相关承诺。 说明一点:由于本人孤身一人经常远赴南昌开展工作,出于安全考虑和信任危机,本人最近两年保留有张平、王素新以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谈话录音。 对此,这个案例以及我的近期诉讼行为,是我进入职业生涯的第一次,是第一次将企业或合作方告上法庭。我不愿意这样,但是,这个项目及诉讼,确实影响了我的个人生活,给我造成了很严重的经济损失: 毕竟我不起诉,不要说什么“显失公平的价值回报”款,连合同最后一期小款也是拿不回来的!且他们仍在扬言:他们会搞定南昌法院,死活不付款。 由此,值得一提的是,我有理由深信:只有公开此事,本人人身才可能是安全的。 2.本人仅仅只同张平、李颖和王素新三个人谈过合理收费问题,确实没有如网友留言说的那样“写大字报”四处张贴。 何以他们对我的劳动要求连一个字的回复都没有,近几日居然有人急冲冲地公开跳叫出来?跳叫者,是张平、李颖,还是王素新呢? 无论怎么说,这个申请应该是“秘密级”吧?居然被他们“公开”当成了个人攻击的武器,居然毫无廉耻地大谈“任何国家和企业都存在问题”…… 不知究竟谁有“职业劣迹”和“操守问题”? 对于“显失公平”的诉求,请相关读者参阅《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是我的个人权利吧?当然,是否合理应由人民法院和社会道德予以认定。 3.本人从未以“专家”自诩,也未以“学者”自居,本人只是一名普通的企业和管理研究者。假如我果真是上级官员、道协专家或能给他们发牌匾的咨询师,张平集团早就飞机来去、小车接待、陪吃陪玩和笑脸热心了。 但是,是否他们真正“尊敬”的“专家”并不影响我的努力和价值。在研究方面,本人始终恪守勤奋、专注、比较和慎思,并坚持反复的实地考察与深入调研。至于公开《江西长运:资本与管理的挽歌》和2007年2月公开的《江西长运:坚硬的并购》的动机,肯定是为了弘扬管理真理,绝非为了个人报复和泄私怨。如果仅仅是为了泄私怨,我大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他们的表现,轻而易举搜集证据并揭发他们的犯罪之举。但我没有这个义务。但是,对于公开诽谤与诋毁我个人声誉的言论,保留诉讼权。 事实不能不令本人只得承认:几经力争,不仅项目研究报告不能得以实施,也不能挽回个人的合同款项和经济损失。本人当时也是说过:“若不实施和不付款,实际上就是更加置企业长期责任和现实管理于不顾,本人将通过各种途径呼吁实施、说明真相和争取权利。” 但是,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居然并无一人理睬,连打电话给他们的办事员也遭致拒接! 本人负责任地陈述: 本人只对真实的材料著述管理文字,只就客观进行评价。故而,《江西长运:坚硬的并购》和《江西长运:资本与管理的挽歌》,完全是遵照事实和真相,没有半句虚言与不负责任的评价。 过去,确实是因为个人经济地位的弱势,再由于有王素新女士对张平先生的担保,也因为“隐恶扬善”和对该企业有管理再造的美好幻想,这两篇文章才积压至2007年和现在公开。 另外,到目前为止,本人写作的《江西长运:坚硬的并购》和《江西长运:资本与管理的挽歌》不过是发布于个人博客之上。 4.生存和理想,以及经济地位的弱势——这是本人过去可悲的软肋:被许多无信之徒欺骗与利用,也由于本人过多地考虑了个人的后顾之忧,没有真正全心全意地遵循自己的原则和坚守独立的立场。这也是我过去过于隐忍的主要原因:毕竟本人在这个世界上要想生存下去,确实还需要有人接受我的要约,或者办企业失败后还要有人愿意聘我打工。 无论怎么说,事实胜于雄辩。从现在起,本人将始终坚持尊重企业事实、管理原则和公共良知,哪怕我的机构和我本人确实因此无法生存!如果这是我的选择所必须要品尝的,我不介意为之献出一切。 我坚持谴责张平集团于管理方面的无所作为和无能,原因是: 首先,因为张平集团对企业没有什么长期责任感,内容参见《江西长运:资本与管理的挽歌》; 其次,他们不讲诚信,朝令夕改,无论是对我个人、对其他人,就是这个项目也如此。比如,张平、李淼等人当初拍胸脯说定要考核底下人实施项目研究报告,最后还是因为个人喜恶与意志,居然连最终阶段的培训也要使出个人淫威; 第三,他们从来只要求员工或合作方履行义务,而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工时大大低于行政机关,只在节假日故意安排管理层加班,普通员工几乎每个节假日以及“考察日”都要加班加点,且不付加班工资; 第四,我本次行动的另一个角度也为三个用途:考量当地政府、司法和人性。 站在乙方角度,就我们这次对张平江西长运和张平集团仍在进行的批评和特别治理而言,无论结果如何,其实本人心里或许早有答案。但是,从私人角度出发,我们不争取,竞是连纸面上的最后一期小帐也要不回来的,张氏集团的淫威可谓太嚣张。其淫威,且说它们的员工:台前见到张氏集团的成员,个个吓得瑟瑟发抖,连那摔坏腿的猢狲也不得不使出金蝉脱壳之计……即可见张平集团之恶! 客观地说,张氏江西长运也不过就是一家掠夺江西人民财富的独占企业而已。即便如此,它离大企业的规模尚有非常大的距离;至于其管理水平,也非该企业现有管理层能正视的——毕竟这里“只有更差,没有更好”。故而,其间的每位管理者居然都以为自己是最好的,做了很小一点事就觉得心里委屈得慌。 再就个人而言,钱也不是万能的,但钱也是重要的。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如果此举涉及个人道德评价,以及完全真实的文章,也都遭致恶毒的辱骂,本人甘愿承受,并不改变初衷。 更主要的是,我信守自己的管理良知,并非为了一己私仇,我写作《江西长运:资本与管理的挽歌》分别经过2006——2008年的撰写和编辑,已历时近两年,框架部分2007年初即已公开过,没有掺杂私人情感。张氏集团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在退步面前更出奇地热衷于形式主义。但就是这么一个充斥形式主义的地方,居然连起码的形象都没有做到位(比如车站设施设备距离行业标准就有相当距离)和没有做好(多数以影响营收为借口,但私人高额公款消费)。 让我个人难过的是,本人前天在南昌提交诉状后在公交车上碰见曾非常信任的该公司一位女士,其间有一番谈话。声色俱厉的她居然和我说:“本人今天不是以高管的名义和你谈话,而是以一位大姐的身份和你交流。合同又没有限定你呆在公司,你的损失是自讨的。”她居然忘记了签约前后他们的特别交待,也故意对合同的第3条“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及其针对性与适用性,本专业服务有别于一般咨询项目,乙方在约定服务期间将全面深入企业内部”视而不见。而对于他们的承诺之事,她依旧强势地说:“我不代表哪一方,我会如实表达。我们确实是承诺过你,但是,我不认为张就欺骗了你。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也要根据情况变化而定吧,哪能前面说了就算数。”我问:“张平让我要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他,但他为何从未回复过一个字?你们耗得有滋有味,而很多人是耗不起的。”她顿时语塞,喃喃地说:“这是他的习惯。但我还是认为他没有欺骗你……” 对于她理屈词穷的强势辩解,我无言以对。但仅就该项目而言,我当时很想着重强调一下:就车站现场管理优化项目而言,闭门造车是不可能的,何况南昌总站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至于我有无勤奋劳动?张氏集团在做什么?该公司员工自有评说,本人再不予置评。 但我相信并深深地感受到:这几天我的个人博客上,譬如“试问还有哪家企业会聘请他呢?”那几句以招聘方强势立场的贬斥话语,肯定仍旧是张平集团站在卖方地位所说——他们认为自己是提供机会方,我和其他人不过是他们施舍的对象!可见,他们的心中流淌的是狭隘的自私自利和个人好恶之血,他们根本无视人才和企业的真正前途问题。我相信现实的经济社会中,这样的企业一定占多数。 但是,站在个人角度,本人还没有沦落到无能力活下去的地步,有很多方式可以让自己生存和发展,也并非国内所有企业的核心层都和张平集团一样不以企业利益为重。所以,我更加坚持地认为:如果为了生存,需要丧失尊严、真理、人格、自由和最基本的善良的话,这样的人还有活着的价值吗?如果为了富贵,管理者要投怀送抱、弄虚作假、为虎作伥、助纣为虐,这样的管理者果真就是现实企业需要的吗? 当然,就个人感想而言,我想告诫天下管理者: 如果你没有关系和背景,最好别和张平集团扯上关系!他们首先不尊重事实,不会尊重你的劳动,不会管你的成果有无价值,一切首先都以他们的个人意志为重;其次,他们可以随时野蛮地不讲信用。 最后,我再说一句: 我文章所论,不过“只是张氏江西长运众多现象之表面的沧海一粟。至于张氏集团的真相及幕后,可能更加不遵守管理原则,是本文无法涵盖的:也可以说,凡是独占企业有的问题,他们都有;不同的是,他们甚至可能存在一些黑暗的、腐败的和不为人知的内幕。其中,有的是违背商业道德的,有的是为基本社会道德所不齿的,有的或许还存在许多悖逆法理之事。”比如,他们今年的中期财报肯定有造假。 我也保留批评张平集团的人格和品质。 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欺骗民众的言行,日久都会昭然若揭。 历史必将证实:我们的所为,从开始就是正确的,且永远都不会错。除非我们不是对张平集团的批评。 我和张氏集团并无私人恩仇。但是,即便没有任何保障,我依旧会一如既往地始终站在管理良知的角度,坚持严厉抨击和强烈谴责张平集团及其相类似者们的管理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