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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谁是三鹿奶粉事件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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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 19:3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谁是真凶

    婴幼儿奶粉,顾名思义,是给婴幼儿吃的,任何有正常智商的人,都应该知道其安全的重要性。
    然而,恰是在婴幼儿奶粉上,爆出了恶性事件。
    9月1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了国家质检总局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专项检查的结果:阶段性检查结果显示,有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在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中,石家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很高,最高的达2563毫克/公斤。其他品牌的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0.09-619毫克/公斤之间。被检测出三聚氰胺的,除了三鹿,伊利、蒙牛也榜上有名。
    当一名名肾结石婴儿,在病床上哀哭的时候,不知道这些厂家会否感受到良知的谴责?
    不妨引用一则新闻:今 年7月,从江西到东莞打工的张先生发现,7个月大的孩子张卓宇哭闹不停,到当地医院进行了全身检查,结果发现是两边都有大的肾结石,其中右肾的结石卡在输 尿管上,已经引起肾积水。随后张先生带孩子来到珠江医院求诊……“孩子从检查到手术前后花了4万元,这些钱都是借的……”张先生说,现在孩子的右腰有一条 两寸长的伤口,医生说一次不好同时开刀动两边的手术,所以左边肾结石还没取出。“我们原先想着三鹿奶粉是最好的,所以省吃俭用也要买正牌,没想到害了孩 子!”
    让企业有愧疚之心是困难的。
    我们看到的是,在众多媒体的报道把“某婴幼儿奶粉厂家”正式指向三鹿之前,它几乎没有任何反应。在可耻的沉默中听任奶粉继续销售。
    调查的结果犹如科幻小说:…… 据警方侦查,从2007年11月开始,马某为非法牟利,先后购买了200公斤左右含有三聚氰胺成分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分多次掺杂在收购来的鲜奶中,销售给 三鹿集团……被捕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接受讯问时,说:“因为我养有100多头新西兰奶牛,这种牛奶有异味,三鹿奶厂不收,听别人说加这种东西(三 聚氰胺)可以去除异味,而且还可以增加奶里蛋白质含量。
    理论上来说,向三鹿集团销售鲜奶的任何人都可能向鲜奶中添加任何东西,问题在于,如果三鹿集团把好关,问题鲜奶就混不进来,向鲜奶中掺三聚氰胺者就可能遭 受巨大损失,从而,停止掺假行为。而我们现在得到的信息却是,这些犯罪嫌疑人不仅敢向鲜奶中掺三聚氰胺,而且,能够确信可以轻易骗过三鹿集团的检测,并 且,的确一次次的得逞了。
    如果这就是最终的结果,无疑是在侮辱民众的智商。
    9月12日,《羊城晚报》刊发了一则能让哪怕最笨的人也能读懂的新闻:

    记者今早向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副教授宋慧宇求证得知,三聚氰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主要用于制造日用器皿、装饰贴面板、织物整理剂等,至于如何“污染”奶粉,她称“不敢妄自揣测”。
  她介绍说,三聚氰胺有肾毒性,作为添加剂并没有实际作用。但因其一个碳原子上连有3个氮原子,远高于普通蛋白质的含氮量。目前我们所常用的测蛋白质含量方法就是定氮法,因此添加此种物质可以“提高”蛋白质含量,降低生产成本。之前曾有媒体报道,一些饲料加工厂会往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这样可以冒充成高蛋白饲料,还能大幅度降低成本。
  她表示,此次事件中爆出的此种化工材料,希望不是人为添加用于此种目的,因为那样就太耸人听闻了。
   国家质检总局去年5月通报,3月中旬以来,美国发生多起猫、狗宠物中毒死亡事件,经调查发现,从江苏徐州安营生物技术开发公司和山东滨州富田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进口的部分小麦蛋白粉和大米蛋白粉中检出三聚氰胺,并初步认为宠物食品中含有的三聚氰胺是导致猫、狗中毒死亡的原因。

    下面,让我们对照一下三个细节:
    被捕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接受讯问时,说:“听别人说加这种东西……可以增加奶里蛋白质含量。”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副教授宋慧宇说:添加此种物质可以“提高”蛋白质含量,降低生产成本。
    羊城晚报:之前曾有媒体报道,一些饲料加工厂会往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这样可以冒充成高蛋白饲料,还能大幅度降低成本。

    我现在要问的是,犯罪嫌疑人赵某听谁说的,添加三聚氰胺可以增加奶里蛋白质含量?它哪里来的灵感,使得知道如此专业的造假知识?除了赵某,其他一系列犯罪嫌疑人,如何得到的这个信息?
    从利益分析法的角度来看,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添加三聚氰胺对企业是有好处的:一、降低生产成本。二、“提高”蛋白质含量。三、去除异味。

   9月13日的《21世纪经济报道》及此后的珠江晚报等多家媒体则报道称:问题真真切切发生在三鹿,可三鹿集团的一些员工则感到不服。因为在奶原料中加入三聚氰胺,“这是全行业的一个‘脓包’,这次很不幸,被我们三鹿给挤破了。”
    再明白不过了。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阴谋论者指出,目前,外资企业控制了中国的许多领域,只有在奶业领域,民族品牌一统天下。这次事件很可能是外资搞鬼,搞垮中国奶类企业,为他们购并中国企业创造条件。无 论什么品牌,都首先应该是讲基本商业道德和基本社会责任感的,面对这样戕害国民健康的民族品牌,有珍惜它的必要吗?它们自己都在以近乎杀鸡取卵、残害幼小 生命的方式来牟取利益啊!如果这样的企业能够被一家有责任感的企业收购——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对国内饱受有毒食品摧残的民众而言,这难道不是一个有利的结 果吗?

      (二)自贱、自戕、自绝

    所谓的阴谋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三鹿奶粉事件,看似一起简单的食品安全事件,但是,联系到中国近年来一系列类似的恶性事件,就绝非一个简单的食品安全事件所能涵盖、所能解释得通。三鹿奶粉事件,其实是国人自贱、自戕、自绝的结果——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民族中的强势者或者败类在制度漏洞的庇护下,对弱势者的戕害与绝杀。
    在中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都没有波及到国外。一 个重要原因是,国内的企业,知道国外法律对国民的保护是非常严格而系统的,他们会自觉地对出口产品“高标准严要求”,也因此,在国内,出口产品被视为是质 量最有保障的上等品。人们对这种自贱之举,几乎已经习以为常。某些官员表现出同样的自贱态度,面对洋人,他们在骨子里存在着强烈的自卑感,点头哈腰,彬彬 有礼,同样的一张面孔,一旦面对同胞,立即骤变,展现出冷酷和无耻的一面。
    昔日,希特勒对外民族(犹太民族)实行种族灭绝,而对国民厚爱有加。而中国这个民族,则是逆向种族主义,即对本民族轻贱与戕害。
    因为这种自贱,国外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资本市场一夜暴富,美国的一些金融机构就是这样从中国赚取了足可以弥补其全部次债损失还有节余的利润。
    因为这种自贱,中石油在美国上市仅融资29亿美元,但四年中向美国股东分红达119亿美元,而在A股融资668亿人民币(相当于95.4亿美元),向A股股东分红却不到6亿人民币。
    因为这种自贱,与外国人有关的刑事案件,总是以国人的眼泪与屈辱而告终。如今年4月涉及三个韩国人的谭静案,警方结论中的逻辑矛盾至今遭到质疑,媒体报道 时用的题目就是《谭静之死拷问真相》。令人悲哀的是,关心真相的只有媒体和网络日渐微弱的声音。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在本国领土上尚且不能有安全感,在哪里 会有安全感呢?
    因为这种自贱,我们严格把关,把最安全的食品送给外国人吃,而让自己的同胞食用有毒有害的。 
   
贱导致自戕,而自戕的结果就是自绝。
    由于水、食物问题重重,加之生活压力等因素,直接影响了男性健康,导致了精子质量下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曾对1981——1996年间公开发表的,来源于39个市县、256份文献共11726人的精子分析数据进行研究后发现,我国男性的精液质量正以每年1%的速度下降,精子数量降幅达40%以上。这还是过去的数据,而近年来的污染更加严重,结果恐怕也更令人触目惊心。
    钟南山院士也曾经说过:“现在男性的精子浓度比40年前下降了将近一半。如果不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再过50年很多人将生不了孩子。”——2007年1月11日《新快报》。 

    国人只有在汉唐时才有真正的自信,这种自信在清后期至今丧失殆尽。
    民众的自信来源于四个方面:政府对民众的尊重和服务(含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法律系统的保护;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
    第一个方面不用说了。
    第二个方面,法律系统的保护。如,英美判例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damages/ exemplary damages)制度,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意义上的赔偿金的同时,还可判令行为人支付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英国在1763年开始有了这项制 度,美国则在1784年确立了这一制度。美国许多法案,如著名的《谢尔曼法案》和《克莱顿法案》等都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1989年3月,美国埃克森公司瓦尔迪兹号油轮发生搁浅事故,约有1100万加仑的原油泄漏,美国法院判埃克森承担25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加上其他诉讼,埃克森公司因为该事故为渔民赔偿了34亿美元。
    惩罚性赔偿,使美英等国的公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等公民。1988年12月21日,泛美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47客机从德国法兰克福经伦敦飞往纽约途中,在苏格兰的洛克比上空发生爆炸,造成270人死亡。2003年8月,利比亚与美英达成协议,同意对洛克比事件遇难者家属支付总额约27亿美元的赔偿。我特意查阅了一下:利比亚2003年全年的GDP才223亿美元!
    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发生在中国。
    我国《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但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的房屋、汽车等大宗商品,在许多案件中,却不被列入生活消费用品之列,因而,也就不能依据消法第49(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条,来维护自身权益。
   西方法律确立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就是保护弱者,只有保护弱者才能实现公平。西方的立法者确信,只有让行为人承担足以令其心痛的赔偿责任,它才会真正为消费 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而我国的立法者首先考虑的却是开发商等强势者的利益,担心他们由于赔付金额过大而遭受损失。这种保护强者的法律,不仅导致民众维 权成本的高昂和获得赔偿的微薄,也导致了建筑质量的低劣、建筑垃圾的盛行,这不仅造成了经济上的巨大浪费,更是对生命安全埋下诸多隐患。从根源上来看,仍 然是自贱、自戕、自绝的结果。
    不自重必自取其辱。人们尚且记得东芝笔记本事件:2005 年5月,日本东芝公司宣布“只赔美国人不赔中国人”,东芝公司最终承担10亿美元的巨额损失,用于向美国用户支付和解金、发放购物券及支付原告律师费。同 样的问题,在中国的处理办法则是:在东芝的网页上公布了一个补丁软件,这个软件可以免费下载,安装在自己的笔记本上。从东芝笔记本事件至今,有多少类似的羞辱国人的事件在重演?   
    我们以惊人的资金耗费,营造了一个史无前例的体育盛会,但花费在民众体育锻炼上的资金又有多少?
    第三个方面,是宗教信仰。
    中国人有信仰吗?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说,他们向中国留学生出租房屋,就要问一下对方的信仰,因为有信仰者才有底线,通过其信仰就可以知道他的底线。
    中国自古有朴素的信仰,比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等。但是,这些传统信仰,越来越被淡化,因为,在制度漏洞之下,强者是可以胡作非为的,是可以肆意掠夺的。剔除“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的信仰成分,这一规律是需要得到制度保障的,即制度确保人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制度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会促使社会向恶。这是必然的结果。
    中国人的信仰,经过几十年的摧残,已经走向死亡之谷。有良知的人,在各种摧残中被虐杀,包括宗教信仰者,也包括信仰共产主义的张志新等。这无形中给民众一种引导,引向堕落。
    信仰与文化都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西方国家的基督教文化,中东的伊斯兰文化,印度的佛教文化,中国的儒家文化等等,当信仰被谄媚取代,一个民族就失去了方向,文化也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根基。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还能有什么?
    第四个方面,传统。
    我 们的传统是诚信,但是,这一诚信体系未能经过制度的确认和保障,使得诚信成为一部分人欺骗和掠夺另一部分人的幌子,直到所有的人都不再诚信、不敢诚信为 止。我们的另一个传统是封建和专权,等级观等等,这些因素被毫不保留地继承下来,排斥了建立良好制度必须依托的一个基础:民主。
    因为没有好的制度,没有健全和完善的制度,恶者肆虐,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善者饱受屈辱。
    中国民众善良、淳朴、吃苦耐劳,对自己要求最少而最愿意奉献,如果能有制度的保障,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他们会以更大的爱心更多的奉献去回报社 会。这个民族将成为世界之最强,这个民族中的任何一员,都将因这个民族而自豪。这个民族将将赢得世界的尊重,这个民族中的任何一员,也都将赢得应有的尊 重。
    这是梦想中的一天。
    三鹿奶粉事件,如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头痛医脚脚痛医头,类似事件过段事件又会重演。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也因此,三鹿奶粉事件,让我心中之痛,痛彻心扉并难以自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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