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政策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一、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二、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三、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 四、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五、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
限塑令·产业篇
限塑令之于产业影响
随着6月1日“限塑令”大限的渐行渐近,除了对塑料袋有偿使用的可推广性的讨论以外,更多的塑料包装生产企业的命运如何,会否造成整个行业的大洗牌,行业企业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
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此次国家明确提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对行业发展是很大的利好。限塑令实施后,生产技术不达标、产能有限的塑料袋生产厂家肯定会减少,没有了他们的低价竞争,行业可能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
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预测,这项禁令正式实施后,估计有一半左右的生产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将面临转产或关闭。
在塑料生产行业面临洗牌之时,塑料回收再利用行业则可能出现更多商机。上世纪末日本和德国有关环境部门曾对聚乙烯塑料袋、纸袋生产全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过数据对比分析,塑料袋比纸袋的环境适应性更优。在塑料消费难以舍弃的情况下,如何科学合理处置塑料废弃物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再生利用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其行业规模正在不断发展壮大,前景十分看好。(全文)
限塑令·观点篇
加工工业协会:杜绝超薄塑料袋有难度
加工协会负责人李国俊介绍,全国塑料加工制品厂家有6万多家,但多数制造超薄塑料袋的企业投资规模小,几千元买一台吹塑机就可以开张,使用的原料都是回收的垃圾袋,很多小企业甚至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因此难以统计生产超薄塑料袋的企业规模和比例。要在生产环节杜绝超薄塑料袋,生产监管上存在难度。
环保局:执法部门还应严格执法
北京市环保局副总工程师程霞认为,对塑料袋实行收费肯定会减少白色污染,但要真正完全禁止,还需要执法部门对一些小自由市场、小集贸市场进行严格执法。
中消协:应采用惩罚性收费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支持对塑料袋推行有偿使用,“甚至可以采取惩罚性的收费制度,来抑制消费者过多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如果只是收几分钱、几毛钱,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他指出,惩罚性收费与塑料袋成本之间的差价应专门用于环保事业。
学者:限塑令:经济手段与消费手段的较量
福州大学人文社科院院长许斗斗教授认为,塑料购物袋收费制度在国外有许多的成功经验,但单纯以经济手段来降低塑料袋的消费需求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限塑令”还强调,采取从源头限产、限销塑料购物袋以及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等措施,综合治理白色污染。目前的现实是,在全民环保意识还普遍薄弱的情况,环保消费往往就“走样”。
(全文)
网络:“限塑令”的边际效应递减为零
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政策,认为获得利益的商家,其所增加的利益是不成立的,因为塑料袋的成本早已计算在他的成本中,而他获得的是塑料袋双倍的利润,这种利润是不可能补偿消费者的,而消费者是直接的利益受损者。国家可以通过税收获得治污的费用,但是这项政策的同时,并没有白色污染治理税或费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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