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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房地产行业已现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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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10:1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社会购买力进一步萎缩、房地产自身恶性膨胀及宏观调控的三重压力下,连续10年高速增长的房地产终于极不情愿地驶入了盘整期。

大潮开始退去,但在逐渐裸露的沙滩上,我们不但看到了形形色色的裸泳者,还看到了恼羞成怒的裸奔者、污秽的淤泥甚至,足以让人致命的陷阱。

虽然这些年没少在房地产领域花费精力,但我不得不承认,即使到今天,关于这个行业的一些至关重要的数据,我依然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

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资金已经或正在被卷进房地产开发。

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几成购房者实际的身份是炒家。

我更不知道有多少外国热钱因为跟风或推波助澜,姿态诡异地潜入了这个最近几年在中国炙手可热的行业。

我只知道,房地产已经成功地推高了整个社会的生存成本;房地产高额而快速、几乎看不到风险的投资回报已使海尔、格力、长虹这样的专业制造商,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携重资进入了这个领域;我只知道中国内需市场在进一步萎缩,外贸依赖度依然在高水平上继续上扬,同时,一些中小企业在逐渐萎缩的市场中持续死去;我只知道房地产在成为相当多地方政府“最主要财政来源”时,也快速成为社会一大矛盾焦点。

房地产已聚焦了太多太久的社会关注和呼声,但是,最近几年中国的基本经济走势,又让中国有太多利益集团与房地产结成了紧密的纽带关系,这些盘根错节的纽带,也必然让房地产在大潮退去过程充满激烈冲撞甚至变数。

或者可以说,地方政府、开发商、以及形形色色的炒房客,将要或正在使大潮逐退的房地产呈显出乱局之象。

在一些所谓精英的言论的推动下,高额的地价收益,因为被指为“来自市场的合理回报”,已被愈来愈多的地方政府心安理得地接受并享用,并很快让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从“捉襟见肘”过度到“颇有盈余”,同时也成就了相当多地方政府,尤其是沿海先对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最近几年行政开支每年以远高于财政收入的速度快速膨胀。这一趋向,又反向加深了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二者几近利益链条上的连理枝。

我记得,2004年初,一位和沈阳市政府交往密切的朋友,曾兴致勃勃地向我展示2003年沈阳市看上去全线飘红的政府收支报表,希望我就此发表一下意见。

我仔细阅完报表后,正色告诉他,如果我是沈阳市市长,看完这份报表,我会惭愧地辞职。

朋友很不理解,我解释道——

你看,固定资产投资这栏,房地产占有了三分之一强,而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有超过三分之一来自房地产。这样的结构,是有问题的,它表明,沈阳市这个中国最重要的制造业中心之一的城市,已经把经济引擎架在了不动产身上,这既不务正业,也绝对不可持续。

让人悲哀的是,这种不务正业和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最近几年也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广州、成都、厦门等区域性经济中心先后蔓延。

更为悲哀的是,主导房地产发展的各方势力,并没有听进警告者的任何声音,最近几个月万科发起的引起巨大反响的“降价行动”,并不是基于万科的“良心发现”,而不过是这只狡猾的狐狸,先于其他房地产利益分割者嗅到了“需求市场”血快流干了时作出的保护性反应。也许我们可以从营销角度肯定它的敏感,甚至可以力挺它表面“顺应了民意”的降价行动,但实在没必要从道德层面为它“大唱赞歌”。再强调一遍,万科的所有降价行为并非源自它的“良心发现”,而是基于对市场走向的洞察。

也正是因为多方利益深陷其中,所以,万科一个从市场角度看上去,很简单明确的“降价行动”,引起了巨大波澜。由于万科诞生以来就备受关注的成长历程,使得很多人都愿意把万科视着风向标一样的企业。所以,它的降价行动,牵扯到的利益也比一般企业复杂得多。

不过,和很多观察者不同的是,我不愿把参与追逼万科“退房”的人,都视为炒作者简单加以鞭笞,也许他们中确实有用于自住的盲从者,或者对万科“货不对板”产生了严重抵触情绪者。

形形色色的有关“支持降价”、“抵制退房”、或者“怒斥万科不守信用”的言论,最近几天似乎成为不少论坛的一大风景。面对这一沸沸扬扬的风浪,我也有几句话要说:

1、地方政府应根据市场反应,放弃“买地收入将持续保持高增长”这一不切实际的幻想,尽快调整自己的财政收入结构和期望,最好能对已经启动的2009年预算,按新的思路修编,

2、有正当理由的退房者,可积极启动司法程序,中国法制建设虽尚需上层楼,但对于合同的订立和执行这块而言,已相当成熟和完善,如果退房者有足够理由证明合同违规、或合同是因自己受到“重大误导”而订立,或有足够事实证明开发商擅自单方面修改了合同内容,导致货不对版,都能启动司法程序,且胜算的可能性极大,在这个环节上,有正当退房理由的购房者有必要和单纯因“降价而退房”的炒房客自觉断开联络,与后者搅在一起,极有可能削弱自己退房理由的可信性,增加退房难度。

3、对混杂在退房队伍中的炒房客,我只想说一句:去死吧,你们早该去死了!

沙发
发表于 2008-9-18 12:56:12 | 只看该作者

1、地方政府应根据市场反应,放弃“买地收入将持续保持高增长”这一不切实际的幻想,尽快调整自己的财政收入结构和期望,最好能对已经启动的2009年预算,按新的思路修编,

2、有正当理由的退房者,可积极启动司法程序,中国法制建设虽尚需上层楼,但对于合同的订立和执行这块而言,已相当成熟和完善,如果退房者有足够理由证明合同违规、或合同是因自己受到“重大误导”而订立,或有足够事实证明开发商擅自单方面修改了合同内容,导致货不对版,都能启动司法程序,且胜算的可能性极大,在这个环节上,有正当退房理由的购房者有必要和单纯因“降价而退房”的炒房客自觉断开联络,与后者搅在一起,极有可能削弱自己退房理由的可信性,增加退房难度。

3、对混杂在退房队伍中的炒房客,我只想说一句:去死吧,你们早该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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