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将“工资调整与CPI联动”的建议,引来一片赞同之声。一时间,“工资调整与CPI联动”成为网络热议和媒体爆炒的话题,甚至有关部门负责人在面对媒体追问时亦表示,工资调整将“参考CPI”。然而,笔者认为,不应泛言“工资调整与CPI联动”。 其一,“工资调整与CPI联动”这一命题的基础是什么?显然,很多人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现在工资上涨赶不上物价上涨,百姓吃亏。问题恰恰出在“不假思索”上,凭“感觉”说出来的话往往与事实不符。让我们静下心来,看看2007年物价上涨与职工工资上涨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7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涨幅在18%以上,而全年CPI上涨幅度为4.8%,前者比后者高出两倍多。如果“同步联动”,难道说还要把工资涨幅降下来?这显然不是建议者的初衷。 有人会说,低收入群体享受不到这么高的工资涨幅。有关资料显示,2007年各省市均大幅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涨幅不一,但基本都在10%以上,亦大大高于CPI涨幅。例如,四川最低工资上调70元,达到每月650元,涨幅为12%;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90元至每月840元,涨幅为12%;沈阳最低工资由550元上调到700元,涨幅为27%。 应该说,最没有保障的恐怕是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而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匡算,2007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涨幅约在7%-8%之间,亦高于CPI涨幅。 因此,该建议与现实基础不符。 其二,物价有涨亦有跌,表现出弹性规律;而人民生活水平需要不断提高,因此工资上涨具有刚性特征。2002年时我国曾陷入通货紧缩,CPI连续12个月负增长。我们不可能在物价指数为负值时让工资水平也跟着降下来,相信谁都不会同意这样做,政府更不会作出这样的决策。 此外,从经济学理论上讲,通货紧缩常常伴随经济低迷或者衰退,而刺激经济增长,需要人们增加消费开支来拉动经济。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物价下降时也不能相应降低工资。 所以,笼统讲“工资调整与CPI浮动相结合”是不科学的。 其三,之所以很多人会产生“工资涨幅赶不上物价涨幅”的错觉,主要是由于食品价格涨幅偏高,超出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也超出了一些地区的工资上涨幅度。 2007年,全国食品价格涨幅为12.3%,而其中主要食品肉禽及其制品上涨31.7%,蛋上涨21.8%,很多地方猪肉价格涨幅在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一倍。而食品又是我们日常生活支出中最频繁和比重最大的一项(约占1/3),因此人们对这部分价格感受最强烈,印象最深刻,也就往往容易用这种感受和印象去与工资涨幅作比较。然而,在作决策时,我们不大可能要求工资涨幅与某项消费物价分类指数挂钩,因为它毕竟不是我们支出的全部。 笔者以为,将工资增长与物价联动的初衷是要保证在物价上涨时人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应该说这只是一个较低水平的要求。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企业效益连年大幅提高,相比之下物价涨幅并不算高。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追求职工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以及如何使职工更好地参与企业新增利润的分配,共享发展成果。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我国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实际增幅都已超过了GDP增长速度,但与企业利润增幅相比却有较大差距。以2007年为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幅为36.7%,高于职工工资增幅近一倍。因此,有关部门应着重研究如何使职工工资增长充分体现企业效益水平的提高。让企业的兴旺与职工的福祉紧密相连,有利于企业和职工利益的统一,从根本上讲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肖京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