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重重“玩税门” 我们一般说按法缴税叫完税,那达能唐而皇之地逃税避税,是不是就该叫“玩税”呢? 在当年收购乐百氏时,就有号称“税务爱好者”的举报人公开对媒体表示:“达能在收购乐百氏时采取的具体交易方式异常,收购价格与投资金额之间存在约为12.1亿元差价……达能在收购乐百氏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存在与何伯权恶意串通、偷逃巨额税款的情况。” 2000年2月,达能以23.8亿元人民币的对价向乐百氏创始人、大股东何伯权收购了乐百氏92%的股权。该举报人指出,收购价为23.8亿元,但据工商资料显示,达能通过卡尔文公司投入14家新乐百氏公司的资金总额仅为1.4亿多美元,按2000年3月的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约为11.7亿元——的确有12.1亿的人民币“来无影去无踪”! 再来看看达能的高管们! 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前不久判决,秦鹏的20万元收入归沈阳娃哈哈所有。 实际上,娃哈哈称“我们29家合资公司没有代范易谋、秦鹏等达能高管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不知道达能这些高管收入有多少来自合资公司,达能也没通知他们需要扣多少税,所以个人所得税无从代扣。 而在2000年左右,秦鹏每年的收入在三四百万元,这还没包括他在达能一系列公司的期权。从1996年至今,秦鹏在中国经营所得应该至少有4000万元以上,如果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 别以为只有秦鹏一个人在战斗!早在乐百氏时期,总载的位置就是秦鹏、张有基、林天立轮坐,后面两位来自香港的职业经理人,是不是也和秦鹏一样,以不在“国内”领工资为理由,堂而皇之地“玩税”,天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