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买卖成交了,但是把成交条件中写清楚:仿制要交一定的佣金给我公司作为酬劳,仿制涉及的内容包括:.....就可以了.当时对方企业真的有困难,也真心想做这生意,双方认为合同内容可以接受. 但如果你们确定做事的原则:不惜一切代价扩大市场占有率或是打死拖垮所有同业,建议你就把情况转给有决策权的部门吧,让拿钱多的决策者去做!常在河边走,以后这样的事情还多着呢!你也可以借鉴一下公司决策层的态度. 就好比有些人可以做家人!有些人可以做朋友!还有些人只可能是作敌人!自己要先分清楚才好!别错了位置,分不清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