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与日本之间的领土争议采取的一贯态度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理由是,目前这个问题解决不了,那么就留待以后解决,而且"后代的人更有智慧
"来解决之。对此,有人评论说,搁置主权是有勇气的表现。问题是,假如中国的对手日本没有搁置主权,假如后代的中国领导人比前代更加缺乏智慧,中国将何以
自处?
笔者认为,所谓搁置主权与其说是有勇气的表现,不如说是缺乏远见更为贴切。原因有二:(1)如果中国搁置或回避主权争议,对方却不搁
置,而是步步为营,不断深化主权控制,时间久了,按照国际法通行的"实际控制有效"的原则,中国将失去对钓鱼岛主权的法理权利。(2)中国的搁置换取不了
对方的善意,日本这样的国家尤其信奉现实主义(realism)。从现实主义逻辑出发,日本并不认为中国搁置主权争议是出于解决争端的真诚愿望,而是因为
中国目前的力量不够,不具备收复争议国土的能力;如果将来中国国力上升到那一步,必然会通过武力或以武力为后盾,强行改变现状,夺回争议领土,日本对此必
须未雨绸缪。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中国一厢情愿地搁置主权争议,反而促使日本不动声色加快实施主权化措施。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方面极大的失策。
但亡羊补牢,事情尚未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中国政府可以派出军舰和战机进入钓鱼岛海域为本国渔民(包括台湾渔民)提供护航,以强硬姿态
宣示主权。这样做并不会导致战争。因为国际社会均承认钓鱼岛属于争议领土,既然日本可以进入,那样中国也有进入的权利。如果日本动用军事力量驱逐中国船
只,中国就同样以对,将日本船只悉数驱逐出去。日本难道因此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向中国这样一个拥有核力量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军舰开火吗?可以肯
定的说,这种现实可能性是极小的。此一判断有先例可循。2000年7月18日,中国一艘科学考察船进入了钓鱼岛海域,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厅军舰的拦截,中国
科考船马上急电国内请求支援,中国某沿海基地迅即出动数架飞豹级战斗轰炸机飞临钓鱼岛上空,日舰被迫退出。
钓鱼岛是中日东海划界之关键,一旦丧失,中国将失去在东中国海大面积经济海域中所应有的权益。联合国大陆礁层委员会规定,2009年
5月12日为有关国家对其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主权要求提出科学依据、完成申请的最后期限。因此中国必须争分夺秒,不仅在口头上,更须通过切实行动对钓鱼
岛行使主权,实施有效管辖。如果中国对钓鱼岛主权继续消极搁置,则贻害极大。中国政府必须尽快采取强硬措施捍卫钓鱼岛主权,派遣武装力量或武装护送民间保
钓人士拆除或炸毁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安置的灯塔,并正式巡航钓鱼岛海域,为我国渔船及其他民用船只护航,以实际行动向世界宣告中国对此地"无可争辩的主权
",为此不惜与日本发生武装对峙,直至把日本军事力量从钓鱼岛逼退。如果中国不采取言行一致的维护和巩固主权的行动,将来即便有力量彻底收回钓鱼岛,也将
付出难以想象的物质和道义代价。就现阶段而言,中国(包括台湾)确实没有完全收复钓鱼岛的能力,但如果通过"有理、有利、有节"的切实行动维护了国家主
权,打乱并中止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化进程,也将是了不起的胜利。
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问题的激烈争端再次表明:一个国家的实力是解决争端,捍卫自身利益的决定性因素,武力则是解决国际争端的终极手
段。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态度坚决,毫无妥协之意,倚仗的就是其强大的工业和军事实力。中国在现阶段实力不足以完全收回钓鱼岛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同等的主权
化措施,作为与日本谈判的基础。中国在推进主权化的同时,可仿效韩国强硬捍卫竹岛主权的做法进行举国动员,并在各个国际场合以大量历史事实,向世界反复宣
讲中国对钓鱼岛"无可争辩的主权"。但困难在于,没有对日本压倒性的实力优势,中国终究无法短期内解决钓鱼岛问题,那么现实的做法就是采取积极搁置、即武
装搁置的办法,直到有能力完全收回钓鱼岛。
关于共同开发。中日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中国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同时依照大陆架优先原则,对350海里大
陆架海底资源主张排他性主权权利,与法有据。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日本琉球群岛大陆架与中国东海大陆架并不重叠,不属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一部分,两者的界
限是位于琉球群岛西侧20海里处的冲绳海槽(Okinawa
Trough),此处水深超过2,500米,是中国东海大陆架向东延伸的自然终结点,以及东海大陆架与日本冲绳群岛之间天然的地质分界线。因此,日本根本
无权主张对东海大陆架海底资源的主权权利。然而,日本并不理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认为应当与中国共同拥有东海大陆架,并擅自画出了所谓"日中中间线
",企图侵吞属于中国的海底油气资源。
国家间开展经济合作本无可非议,但必须明确主权和资源权的归属,否则不能进行所谓的"共同开发"或"合作开发",那样将会造成归属不
明的既成事实,为日后解决主权争议平添无穷的麻烦。中日双方自2004年10月至2007年11月就东海问题举行了十一轮磋商,日本曾在首轮磋商中提出在
东海全范围内实行"共同开发"。在其后的谈判中,日本要求共同开发即便是按照日本单方面画出的中间线也完全属于中国的春晓油气田,被中国所拒绝;日本也拒
绝了中国提出的对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共同开发的主张,认为尖阁列岛(Senkaku
Shoto,即中国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不允许中国染指钓鱼岛海域资源权益。2008年6月18日中日达成东海协议,划定共同开发区域;中国同意
日本以注资方式"合作开发"早已实现自主生产的中国春晓油气田。而日本方面是否做出了对等让步?两国外交部对此均讳莫如深,无片言透露。这种反常的举动只
能被理解为中国单方面做出了重大让步,这样的让步令人惊诧莫名。它将造成怎样的后果?而中国又得到什么呢?
日本绘制的东海分界图
首先绝不可能是日本在钓鱼岛主权上的让步,因为主权已然被"搁置"起来了。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向无妥协之意,而且,对钓鱼岛的实际占领
也正是日本主张所谓"中间线"的一个重要法理依据。据报道,日本在协议中表示赞成中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但对于日本而言,这种搁置无非是对现
状的确认,日本既然认定"尖阁列岛"是其固有领土,则不会顾忌中国的反对而终止实施"有效管辖"。6月10日,日本公然撞沉中国台湾"联合号"渔船并逮捕
船长就是明证,而中国外交部仅仅以"坚决反对、严重关切"之类的虚词敷衍了是。其次,处在非法的"中间线"西侧,从任何意义上都完全属于中国的油气田凭什
么让日本参与开发?!日本要求参与开发中国春晓油气田的理由是所谓存在"虹吸现象",即中国的春晓油气田吸走了位于中间线东侧"属于"日本的海底油气资
源。中国接受日本参与开发春晓油气田的主张,很难不被人理解为是对日本说辞的认同,那么中国对所谓"中间线"的原则立场实际上就变得含混不清了。中国外长
杨洁篪在6月24日就东海协议所做的书面答记者问中,称日本企业参与开发春晓油气田,接受中国法律管辖,"体现了中国对春晓油气田的主权权利";允许日本
注资春晓油气田属于两国的"合作开发",而非"共同开发"。杨洁篪在回答有关日本官员不认为合作开发与共同开发存在本质区别的问题时,特别强调指出,"合
作开发"与"共同开发"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前者适用于中国法律,后者则不适用于任何一方当事国的法律。杨表示,中国过去不承认日本的"中间线"主
张,今后也不会承认。但问题恰恰在于,6·18中日协议所划定的共同开发区正好位于日本所主张的"中间线"及"中间线"略偏东之间的海域。按照杨的说法,
中国对合作开发拥有法律管辖权,即完全的主权权利,而共同开发则不适用于中国法律,那么,中国对从法理上应完全属于中国的东海共同开发区,乃至全部东海大
陆架的主权权利又体现在何处呢?由此可见,中国在春晓油气田上的让步事关重大,并不仅仅具有政治象征意义,而是很容易被看做是对日本所主张的"中间线"原
则、乃至对日本侵占中国钓鱼岛事实上的默认。换句话说,按照中国对外谈判中一贯奉行的所谓"互谅互让"的精神,在日后的中日谈判中,尽管中国口头上依然不
见得会承认日本单方面画出的中间线,但很有可能基于"对历史和现状的考虑",准备"以'中间线'为基础"与日方谈判并达成协议。这也正是允许日本参与开发
春晓油气田的危害所在。
中国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让步显然并不理直气壮,否则不至于要求日本方面对协议文本严加保密。这种做法本身就足以令人生疑,而且,这种仅
仅是用来蒙蔽本国民众的做法,丝毫无助于促进中国的国家利益。如果东海协议是中国外交的胜利,为何不向国民公开展示协议内容?!从中日双方透露出的有限信
息中,看不出日本方面做出了什么让步。况且从技术上讲,即便日本有所谓的让步,比如从中间线稍作退让,中国的损失也是实质性的。这是因为,中国从未提出超
出国际法依据的过分主张,东海大陆架完全是属于中国的,中国对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拥有完全正当的、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而日本则是强词夺理,试图把毫无法理
依据的中间线强加给中国;因此,即便日本方面有所后退,其主张仍然是过分的、与法无据的。
当然,中国方面似乎也并非一无所获,而是通过在资源利益上的重大让步,把东中国海建成"和平、合作、友好之海",改善了中日政治关
系。作为回报,日本首相福田康夫欣然同意出席今年8月北京奥运会开幕仪式。那么,中日关系是否因中国付出利益上的重大代价从此改弦更张?官方控制的媒体自
然是竭其所能向国民兜售中国"外交成就"将实现的和谐世界、和谐亚洲的美好前景。但是,如果中国官方把这样的外交"面子工程"也当成切实的外交成就来大肆
吹嘘,那只能说是世界外交史上的奇闻,更是对中国人民智商的侮辱。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在谈判中不过是得到了面子,而日本则是得到了里子。
事实上,未来两国关系的发展是否将如中方所愿,其实远在未定之天。可以肯定的说,日本丝毫也不会在钓鱼岛问题上让步;在东海资源分界
问题上,日本依然会持强硬立场。中国试图通过改善中日政治关系,以分化日美同盟,在战略考虑上有其合理之处。但中国如果想通过经济利益上的让与换取日本的
战略合作则完全是打错了算盘。中国目前的做法只会引起日本对中国的蔑视,进而对中国得寸进尺。日本这样一个有大国雄心的国家怎么可能跟一个在经济技术上对
西方高度依附,在外交上不讲什么道义原则的、机会主义的中国结成战略同盟?!
中国要想在战略上拉近和争取日本,只有也必须依靠自身力量的壮大,实现技术自立,建成真正让日本敬畏的、政治上高度文明的强大的工业
化国家。在那样的条件下,日本就会顾虑与一个独立自主的强大中国对抗将付出的代价,从而考虑与中国实现战略和解的可能。因此,事情总是辩证的,自由主义和
建构主义的逻辑并不完全适用于东亚社会。当前,中国一方面应努力通过与日本平等对话和交流,缓和政治关系;另一方面,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中国则必须态度强
硬,寸步不让。在东海大陆架问题上,中国可以和日本谈判,但必须以冲绳海槽为基础,彻底否定日本的中间线原则。如果谈不下来,就搁置谈判。如果日本采取行
动侵犯中国海洋权益,中国可以向国际海洋法院控告日本。既然中日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那么均应受此国际法约束。如果国际海洋法院偏袒日本,
中国则宣布不再接受这个没有公平可言的国际体系的约束。这将给谋求把中国纳入国际体系,把中国改造成所谓"对国际体系负责任的大国"的西方资本主义提出一
个大难题。如果因为不能平等对待中国这样一个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尊敬、对国际安全承担重大责任的大国,如果因为漠视中国的正当利益而"逼反"中国,这对于世
界和平将意味着什么?届时谁应当为此承担责任并付出代价?
历史经验早已雄辩地证明,绥靖妥协绝非实现和平之道。中国如果丧失钓鱼岛,丧失大批海洋资源,将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和战略上彻底的
被动。1943年,德黑兰会议期间,罗斯福曾问蒋介石:"冲绳你要不要"?蒋答曰:"不要"。冲绳的前身是中国的属国琉球国,19世纪下半叶为日本所觊
觎,当时琉球国王尚泰派专使急赴北京向大清政府求援,但清政府腐败无能,在军事力量、特别是海军实力远胜日本的情况下,却惧于和日本对抗,接受了列强的所
谓调停,不但坐视琉球国灭亡,更向毫无道理的日本赔款50万两军费白银。清廷本意也是出于"和为贵",用现在的话说,就了为了发展洋务运动有一个和平稳定
的周边环境。但中国的软弱绥靖极大地鼓励了列强其后对中国属国越南和朝鲜的吞并行动,从而对中国的安全形成致命威胁,中国的和平发展也遂成"黄粱美梦"。
事实上,日本吞并琉球一直没有得到国际承认,这就是为什么战后冲绳被置于美国托管之下,却并没有立即"交还"日本的原因。蒋介石作为
一个政治家,无论有多少主客观理由为其"不要"琉球开脱,但拒绝接受琉球,将之纳入中国版图的战略后果是灾难性的。在列强争霸的19世纪,琉球国并不具备
独立的国际人格,中国主导下的东亚朝贡体系虽然式微,却依然有效。如果中国在战后接收琉球为自己领土组成的一部分,或至少支持琉球复国,将是功德无量的伟
大战略安排。相比之下,精明的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为重纳琉球(冲绳)做了理论上的充分准备,在国际法和外交实践上均做出创新。日本政府提出了"剩余主
权"(remnant
sovereignty)的概念,被美国所接受,以至于美国在1972年将冲绳主权"交还"给日本。由于台湾国民党当局对于钓鱼岛问题提出异议,美国即宣
布置身事外,表示钓鱼岛主权归属应由有关当事国谈判解决,美国仅仅是向日本移交了钓鱼岛的行政权。日本正式接收钓鱼岛后,即有条不紊地实施主权化措施,将
其主岛及附属岛屿或划归为大藏省的国有土地,或将之卖与私人家族(古贺辰四郎)开发,并都做了土地登记。钓鱼岛列岛中的赤尾屿甚至被日本租与美军做武器试
验靶场。日本还以冲绳和钓鱼岛为基地,划出范围很大的、覆盖到"中间线"西侧,包括中国春晓油气田在内的"防空识别区"(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ADIZ),并陈列重兵,进行针对中国的军事部署。
清廷腐朽没落,导致中国失去琉球,今日之中国决不能再失去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否则无法向后世子孙交待。此次台湾派出军舰首次进入钓
鱼岛,为保钓船护航,这是划时代的壮举,值得高度赞扬。反观中国大陆,号称迅速崛起,国内生产总值已压倒德国,不日将超日赶美,却噤若寒蝉,无所作为,令
人齿冷。台湾以一孤岛之力,加之安全上依赖美日安保体系,其孤军保钓行动势必难以持久。大陆、台湾至今不能统一,以致在国际上相互算计,为他人所利用,实
乃中华民族之大不幸。假若两岸顾念民族大义,联合保钓,其势岂是日本所能阻挡。况且从策略上讲,在台湾 "联合号"
渔船被日舰撞沉之际,中国大陆迅即派出配置强大火力的军舰进入钓鱼岛海域威慑日本,进而为台湾后续进入钓鱼岛的渔船提供护航,这将激荡多少台湾同胞的心,
一切政治歧见都将相形见绌。正如在2003年SARS期间,中国大陆如能以一个大国的胸怀,积极帮助台湾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的正式成员(中国政府为此可要求
世卫组织仿台湾加入世贸组织例,与时俱进将接纳机制由"成员国"(member
state)修改为"成员方"(member),以体现中国政府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以便让台湾及时获得国际机构的援救,将大大赢得台湾的民心。中国
政府坚决有力的捍卫钓鱼岛主权的行动,也必将增强台湾行政当局联合保钓的勇气和决心,从而有利于从战略上分化日台关系,促进国家的统一。当然,中国政府的
出发点主要不应是为了利用台湾的弱点,而是为了民族大义,即所谓"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侮"。这点有史为鉴。1974年1月31日,南越大规模入侵南沙群
岛,实行武装占领,中国东海舰队亟需驰援南海,为抓住战机,奉中央军委"直接走"的命令,必须穿过被国民党海军封锁的台湾海峡。蒋介石得知情况后,叹息
道:"南沙的战事紧哪"!即刻下令国民党海军为东海舰队的军舰放行,不仅如此,国民党海军还打开探照灯为东海舰队行进的前方海面照明(见中国纪录片《炮击
金门》)。此情此景令人感佩不已。反观此次中国政府之不作为,其效果怎样,后果又将如何,毋庸笔者多言,实有目共睹。
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中国的发展迄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样也积累了巨大的矛盾和冲突。可以说,中国正处在历史的转
折关头,如何把握历史的契机,把中国引向辉煌和伟大的巅峰,需要中国领导人在内政、外交上有大政治家的气魄、眼光和睿智。中日之争所造成的国内危机只是冰
山之一角,国人对此次中国政府在钓鱼岛和东海问题上外交表现之失望和愤怒之情溢于言表。此绝非国家之福,若处置不当,则势必加剧国家的内部危机。知微见
著,大权在握的执政者当体察民意,从虚骄自大中警醒。
伏 波
《联合早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