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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茶馆]严格按制度执行,还是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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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3 08:5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公司有一名技术员,工作一直表现不错,技术也很好,是公司的骨干力量。但是有一天他在厂区里非吸烟区吸烟时,被值班保安发现,并呈报上来。因我公司是重点防火企业,公司明文规定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予以解雇处理。他的主管到人力资源及总经理处为其说情,希望能对他网开一面,记个过了事。但是如果这样处理,其他员工会质疑制度的严肃性,认为公司的制度是对人不对事;但如果将其解雇,公司会受到一定的损失,因为本来技术员就很难招(特别是这样的骨干力量)。总经理让人力资源来处理,人力资源左右为难,不知该怎样处理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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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6-23 10:08:42 | 只看该作者

蠢材,订这种制度,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制度既然定了,当然只有开除啊,不然怎么服众,只有挥泪斩马谡。

我想,起初制订这样的制度可能还是为了防范车间工人的。

板凳
发表于 2008-6-23 10:48:01 | 只看该作者
先开除,再招进来。
4
发表于 2008-6-23 11:58:30 | 只看该作者
[em01]可以先全场公告开除他,再按技术力量骨干招回来
5
发表于 2008-6-23 12:15:1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要认真作企业,开除。

如果像网开一面,假装没有这回事

6
发表于 2008-6-23 13:15:45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重点防火企业,那么对于火灾防范的规定就要严格些,而已即有制定却不能执行,如何服众。一个技术人员的流失与工厂和办公着火的损失比起来算得了什么。不开除就为企业打开个漏洞,留下了隐患,开除就竖了块盾牌。

7
发表于 2008-6-23 13:42:45 | 只看该作者

制度要充分考虑到各种情况,不要一棒子打死,有区别的来。比如说这种行为应该怎么处理,那种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8
发表于 2008-6-23 14:32:58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如下处理:

1.坚持制度的至上性,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予以解雇处理。

2.结合平时表现考虑,可以给出开除厂籍处理,留厂查看半年.

3.工资降格处理,本人写出严肃的书面材料.

4.半年以后进行考核,如果合格,恢复厂籍,恢复工资.

5.全厂通报此情况.

9
发表于 2008-6-23 16:00:57 | 只看该作者
⒈在非吸烟区吸烟对于重点防火企业而言是原则性错误,而原则性错误是不能犯的。该行为至少表明,此员工缺乏对公司财产甚至同事生命安全的维护意识。
⒉本次是恰好被发现了,那么需要推断:该行为是惯性行为还是偶然行为?
⒊关于违规必究,应当考虑一致性原则,即不论是谁人违规、何时违规,所受到的追究必须人人一致、前后一致,否则一定会损害制度的尊严和公信力。
10
发表于 2008-6-23 17:37:59 | 只看该作者

记得以前一直在讨论一个

中国人的执行力问题

对于制度的执行问题

正是考验这个要点

本例的大环境条件是应该做出开除的决定

但是在以后的这种双重矛盾的前题下

还是要完善自己的制度

制度不要订的太死 这样在遇到特殊情况下也可特殊性处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23 17:38: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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