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开会的时候,了解到某学校在招聘教师的时候被应聘者投诉到了省人事厅。投诉理由是:招聘人员拒绝接收除北广和浙广外的学校的学生,但在他们的招聘简章中并没有写明招聘仅限于哪些学校。
看看其实是个很简单的事,而且,实际上很多企业或者HR可能也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选择哪些学校、不选择哪些学校,本身就是用人单位出于对一些学校的认识,其实没有错。但在操作方式上,不能太露骨!我们都知道,国外对就业歧视的监管非常严格,任何单位在招聘员工时禁止歧视有色人种或询问个人的婚姻状况,等等。但国内企业往往在这方面相对管的比较松。尽管《就业促进法》已经颁布了,但制度的出台和严格执行之间,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在咱们这个潜意识中“人情管理”大于“制度管理”的国情下……不过,这丝毫不会影响求职者的投诉行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发达,劳动者/求职者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而且,一件很小的事情经过网络传播后可能会变得很强大!(想想“最牛女秘书”事件吧,想想“范跑跑”吧)所以,企业对于自己的行为尤其要认真,你可以不接收某个员工,但员工也有他自己的言论自由!在新一轮的网络博弈中,员工(或潜在员工)其实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回头来看开篇的投诉事件,其实很简单,即使你真的不招其他学校的学生,而且你也确实没有在招聘简章中提到,那么他们来递交简历的时候,你也应该正常收下,正常地让他们填写个登记表,只不过在这之后就把这些人的简历放一边就OK了(广大非HR同胞们,别拿砖头砸我啊! )
广大的HR同胞们,咱们得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啊!咱也不能因为一时的言行过失,给公司的脸上抹黑啊!
总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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