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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挑选员工九个“不”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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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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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13:5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忌:太过俊美的人。像林志玲就不能。因为太过俊美的人没法团队合作,他一笑就吸引注意,但我们却做得跟牛马一样。也比较会自我中心、不会协调合作很娇嫩,讲几句话脸就红了。

    第二忌:强烈宗教信仰。有宗教信仰不错,但不要为它牺性性命,因为我们不是宗教团体,而是营利事业。

    第三忌:黑道背景。好吃愿做有恶习,会恐吓伤害别人。

    第四忌:大官子女。不吃苦、不耐劳。

    第五忌:富裕家庭子女。都是草莓族,抗压性差。他们像温室花朵,不是沙漠里的玫瑰,照太阳就枯掉。

    第六忌:艺术性格。社会化有困难,不能守纪律不遵守纪律。买他的画就好,像我们偶尔可以跟马友合作合作完就一拍两散。

    第七忌:心理残疾。会影响团队和谐。

    第八忌:工作换太多。往往没有目标稳定性不高。

    第九忌:自认学历高。习惯别人鞠躬哈腰,又不愿意跟别人合作。

沙发
发表于 2008-6-2 17:06:37 | 只看该作者

自认学历高

最怕是感觉良好的人

板凳
发表于 2008-6-2 17:17:26 | 只看该作者
心理残疾,这个好难看得出来
4
发表于 2008-6-3 08:40:59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不完全,有时候团队需要一些有个性的人,弥补或增添团队缺少的部分,使团队凝聚力更强,使工作做起来更简便。因团队之需吧,共同探讨。
5
发表于 2008-6-3 21:24:58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忌:太过俊美的人。像林志玲就不能。因为太过俊美的人没法团队合作,他一笑就吸引注意,但我们却做得跟牛马一样。也比较会自我中心、不会协调合作很娇嫩,讲几句话脸就红了。

   第四忌:大官子女。不吃苦、不耐劳。

   这两点值得推敲,不能一概而论,有就业歧视之嫌

   第一点 俊美无所谓,但应该有团队协作精神.

   第四点 大官子女无所谓(再说大官子女是什么概念,多大的官是大官呢?)家教良好,一样可以吃苦耐劳

6
发表于 2008-6-4 16:58:12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忌:观点过于偏激的人
7
发表于 2008-6-4 18:59:47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地方的确有些偏激。

8
发表于 2008-6-6 13:48:41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忌:太过俊美的人。像林志玲就不能。因为太过俊美的人没法团队合作,他一笑就吸引注意,但我们却做得跟牛马一样。也比较会自我中心、不会协调合作很娇嫩,讲几句话脸就红了。
9
发表于 2008-6-7 16:32:1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话好像有点偏激,路过了
10
发表于 2008-6-8 14: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楼主所说的这些是可能性比较大的,但是不能说绝对的。

当有别的选择的时候,不选择以上的人是可以的。

但是对于第八条,偶觉得对于有些行业来说,应该不会太介意。如果公司足够好,提供的待遇足够好,一般说来不会有人再愿意到处走。当然那种天生就喜欢流浪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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