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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央行多项特殊金融政策促灾区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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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9:3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以来,损毁住宅、厂房的按揭贷款,罹难人员的存款账户安全,灾区现金供应等一系列与金融相关的问题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迅速反应,积极研究相关的金融问题,紧急出台针对灾区的特殊金融政策。并增加灾区贷款额度,暂缓重灾区部分地市准备金率上调,在各级国库开通绿色通道以便向灾区拨付救灾款,在这一系列及时措施影响下,目前灾区金融运行稳定。

  汶川地震造成大量住宅、厂房、设施损毁,其中不乏尚处于还贷期的房屋。已经损毁的房屋是否需要继续还债,成为议论的焦点。

  央行副行长苏宁16日表示,央行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损毁住宅、厂房、设施的还贷以及信用卡的偿付和征信等问题,将找到妥善的办法,既能保护商业银行利益,又能保护广大群众利益。

  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央行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应急措施。13日,央行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因受灾而不能还款的个人和企业,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引导商业银行区别对待;19日,央行、银监会又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目前,汶川地震已经造成4万多人遇难,3万多人失踪。罹难和失踪人员的银行账户安全和权益问题备受关注。

  央行、银监会19日下发的通知特别要求各金融机构,实时跟踪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罹难和失踪人员名单,严格确认客户身份信息,并及时核对其与本行相关债权债务基本信息,耐心妥善地处理好其家属和直接相关人员的查询核实工作。

  在地震中,很多群众的有效存款凭证丢失,为了满足灾区群众的提款需求,央行也出台了特殊政策。要求灾区各金融机构千方百计做好资金调度,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今年以来,我国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央行引导商业银行信贷合理增长。在总体信贷紧缩的同时,实行“有保有压”。地震发生后,央行信贷政策充分体现了“有保”的一面。

  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央行就决定对受灾严重的四川、甘肃两省分别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33亿元和22亿元,集中用于解决辖内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支付头寸和流动性需求,支持及时增加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投入。

  同时,央行决定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此前,为继续收缩流动性,央行曾宣布,从5月20日起,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个百分点。

  14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下达支农再贷款额度15亿元,并对成都市、绵阳市各增加再贴现限额5亿元。同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对陇南市中心支行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3亿元,全力用于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投入。

沙发
发表于 2008-5-24 13:19:13 | 只看该作者
金融稳定 是灾后、奥运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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