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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难得土豆 - 

[转帖]“不向灾区捐款,就从我的公司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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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8:22:0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这样的领导,的确这样,公司有自己的文化,公司文化是"忠信仁义",员工不认同,那就是好离职了,这个不涉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问题,离职手续和赔偿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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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8:44:1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国有企业只有谴责,或者强令行下捐款指标,如果能做到人人自愿那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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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8:51:2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狮子王在2008-5-21 10:42:43的发言:

虽然这种做法不太符合劳动法律的规定,也不完全符合人员管理上“扬长避短”的原则,但我还是支持吴海军。这种举动鲜明地体现了企业或者说是核心层的文化,维护的是企业的核心理念,保有的是企业懒以生存和发展的信念、文化和道德。

如果你没有能力,你可以不捐款,但决不能对死难的同胞做出不良的举动或怀有不良的思想。

你可以不尊敬他们,但不能不同情他们,不能不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还不去帮助他们。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我们都是——中国人。

非常认可这句话.

24
发表于 2008-5-22 09:34:03 | 只看该作者

  好,为这样有血性的领导叫好。

  但也不认同他的观点,捐款是要依据个人的情况而定,不捐款不一定代表没有爱心。在本公司没有捐款也不能代表此员工就没有捐款,作为一个老总,说出这样的话还是欠考虑的。

 

25
发表于 2008-5-22 10:05:32 | 只看该作者
极端[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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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10:26:34 | 只看该作者

有个性,但要学会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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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11:31:13 | 只看该作者

做为个人可敬,做为一个企业的领导不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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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11:36:29 | 只看该作者
当一个企业的发展命运撑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上的时候,这个企业的路也就不会太长了!这是一个历史的必然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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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11:37:10 | 只看该作者
一样米养百样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吴总选择要这些人离开并没有说不给补偿啊,滚蛋就是滚蛋,双方都有自己的选择。
30
发表于 2008-5-22 11:48:56 | 只看该作者

理解他的说法,毕竟一个员工对整个国家都这样冷血了,更不说对企业了

没钱你可以捐1块钱啊,1块钱对你来说算是什么?是你的1/2的生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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