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转帖]官渡法院正式受理“返航门”诉讼

[复制链接] 0
回复
64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8-5-7 09:3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生活新报 发布时间:2008-05-06

五一放假前,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3·31”飞行员人为返航事件的乘客黄春明跟陈卫国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5月5日,两人的代理律师伍开国收到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据悉,这也是官渡区人民法院接到的“返航事件”首起诉讼。

  4月23日,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黄春明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报案:飞行员用人为返航来发泄对公司的不满,不顾全机100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实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一个星期后,两人收到了民用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局经审查认为,该飞行员的行为不构成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决定不予立案。随后,两人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航不能在事后赔偿乘客400元了事。除要求东航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道歉外,他们还要求东航赔偿每位当事乘客双倍的购票款132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680元。

  近日,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该贴来自群组:随意用人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