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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揭秘垃圾短信出炉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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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3:4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东南商报》报道,每个手机用户可能都遭遇过垃圾短信的骚扰。它不仅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还让不少人因此落入骗局。这些垃圾短信从何而来?垃圾短信为什么会如此泛滥?几天来,记者通过多方调查,揭开了垃圾短信出炉的全过程。

  呆在家里就可群发

  日前,记者接到报料称,甬城出现了多家短信群发公司,他们在网上大肆兜售短信群发业务。两天前,记者从网上搜索到,好几家公司都将其群发业务在网上进行宣传。这些短信群发公司大多打着网络技术、信息咨询的招牌,号称是集短信群发、网站制作、信息发布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司。前天,记者通过网站所留联系电话,与一家短信群发公司的负责人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称,他们自行开发了一种短信群发软件,客户可以自行在网上下载该软件,只要将资金打入他们公司的账号,就可以得到启动软件的账号和密码。如果客户有自己精确的群发对象,就可自行编辑短信内容,仅用一台电脑,呆在家里就可完成短信群发。

  业务员承认是“擦边球”

  昨天上午,记者与一家所谓的信息公司取得了联系。记者以开餐馆需要宣传为由,询问他们是否真有短信群发的业务。对方一名自称姓张的女业务员回答说不但有,而且可上门服务。记者称第一次做这样的业务,需要现场查验之后才能决定。张某便预约记者中午到他们公司面谈,如果合适就可当场签下合同。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儿童公园附近的一幢商务楼。刚到4楼的一办公室门口,一女子就迎了出来,此人正是业务员张某。 “刚替客户安装软件回来。”她一边让记者进屋,一边向记者解释说。

  张某一边从提包里拿出手提电脑,一边询问记者要发布什么内容的短信,群发量有多大。 “这样的群发公司有工商注册吗?”记者问道,“我们公司是注册过的。但说实话,这块业务是没有注册的,也是批不出来的,现在不少公司都在兼做这块业务。我们也是在打擦边球。”

  十万条以上每条3分钱

  为消除记者的顾虑,张某从包里拿出几份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记者看到,这几份合同上的群发量都是在20万条以上,价格是每条0.03元。张某说,一般情况下,发送的条数越多,价格就越便宜,如果只群发1万条,每条至少0.07元。见记者仍在讨价还价,张某无奈地说,他们从运营商那里谈定的每条短信的价格大约是0.025元,所以每条0.03元的价格已经是最低的了,宁波市场上没有比他们更低的了,只有量大才能赚到钱。

  张某打开电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之后,屏幕上就跳出了群发系统的界面。张某点着鼠标向记者解释说,进入该系统后,只要编辑好短信,选择一定群体的手机用户,点点鼠标就可将短信群发送出去了。据张某介绍,他们的总部不在宁波,其中一个总部设在广州,另一个在杭州。这里只是办事处,他们这里发出的所有短信都要通过总部的端口发出。

  选好目标人群发送

  如此多的手机用户,群发短信发给谁呢?张某向记者推荐说,根据记者所开餐馆的规模和档次,可以选择不同的目标人群。比如,可挑选那些每月话费在100元以上的用户群,也可以选择有车一族等等。他们手里有很多这样的客户资源。 “你们哪来这么多的客户资源?”张某神秘地说,这是他们长期积累的结果。

  “如果你有自己的特定客户,也可在家自行群发。”张某随后又向记者介绍说, “购买的短信可一次性发完,也可延长时间,比如按月为单位,每星期发出一批,最后全部发完。”最后张某介绍说,客户只需要有一台能上网的电脑就行了,公司会派人上门为客户安装好该软件。客户只要购买了一定的短信量就可以坐在家里,自行发送。时间和方式由自己掌握。

  监管还有不少空白

  据悉,手机短信按发送源一般可分为两种:手机对手机发送和端口号对手机的群发。所谓端口号,是指企业向运营商申请的、可以统一群发短信的特殊号码。通过端口就可在短时间内群发大量短信,同时,发送费用也比点对点发送要低得多。据了解,目前90%以上的垃圾短信都是通过端口号群发的。

  随着手机用户对垃圾短信投诉的增加,通信运营商已开始采取措施监管和控制不正当的短信群发。一家运营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运营商目前的平台可以对短信中的敏感词汇过滤,同时设立“黑名单”功能。该负责人承认,这些监管手段力度是有限的。有些地下群发公司钻空子,他们会先购买几个或几十个预付费的手机号码,用群发器或软件群发。目前,国家明确监管的,主要是犯罪短信、黄色短信和诈骗短信等,这类短信在业内通称为“违法短信”。而不少垃圾短信不属于这些违法短信之列,如现在的广告促销短信等,尚无明确的监管规定。

  律师说法

  垃圾短信已违法违规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送垃圾短信触犯了多条法律法规。个人信息是公民隐私的重要部分,出卖、收集他人资料以及发送垃圾短信,都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对于目前出现的众多广告促销短信,吕律师认为,这与广告法也是相悖的。根据规定,广告发布需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如今,这些短信广告脱离监管,通过短信直接向受众发布,其带来的隐患不容忽视。

 

该贴来自群组:谈股论经

沙发
发表于 2008-5-4 22:08:17 | 只看该作者
立法严打,没有什么客气的。
板凳
发表于 2008-7-13 10:49:07 | 只看该作者
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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