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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交流] 还是不要爱憎分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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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17:2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爱憎分明这个词顺世间法应该是褒义的,但世间法总不免于变易,爱憎在事实上也就无法分明,所谓分明亦不过此一时彼一时而已。当我爱着某人某物,憎恨某人某物,我会感觉自己的爱憎是很分明的,绝不会搞混淆。但随着时间的变易,随着对象的变易,也随着自己思想感情的变易,不知不觉什么时候开始,原本我憎恨的变成了爱的,原本我爱的却变成了憎恨的。这是稍有人生经历者都能体验的事实。如此的爱憎究竟是不是分明呢?或许我会从外在寻找原因,并且总把过咎归于外在。然而自己感觉的无常与外在环境的无常,注定了爱憎也是无常的。

不应太在乎自己的爱憎。所谓物以类聚,我所爱的恰是与我同类的,我所憎的恰是与我矛盾的。一切爱憎根源皆来自我执。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我执,所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爱憎。你所爱的恰是他所憎的,而他所憎的恰是你所爱的,但谁都会认为自己的爱憎是正确的,众生就是这么执着。虽然在世俗法则中,的确有善与恶,但对于修行者,关注的不应该是善恶本身,而是由此引发的爱憎感受从何而来,又向何而去。这样观察,才能明了没有什么绝对的东西,一切确是缘起缘灭罢了。

在轮回之中,若说有怨,哪个众生与自己无怨呢?若说有恩,哪个众生与自己无恩呢?此生恩爱彼生怨怼,也不过就这样变易不休。如果要报恩除非度尽众生,如果要报仇除非杀尽众生。修行者实不应在此中纠缠。

其实爱憎都是凡情,爱憎的结果都是苦,都是不断延续后有的力量。虽然明白这道理的人不少,但却并非都能因此而放下爱憎。这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看清爱憎的过患,二是没有看透爱憎的面目。无论如何爱之深,也仅仅是种感觉;无论如何恨之切,也仅仅是种感觉。感觉又有两个特点。第一,感觉是没有意义的,感觉的意义是人赋予的,人是从虚妄颠倒的认识中赋予了感觉以意义。第二,感觉是无常的,因为感觉是需要依凭各种内外条件而生起的,而这些条件在不断变易,感觉也就必然不断变易。但众生的爱憎之所以能持续很长时间,乃至一生,那是因为众生将感觉认为真实,并坚固执取,使这种感觉在藏识中落下深刻的印象,一旦遇缘,爱憎便又出现了。

仔细思维这个道理,就能体会到,无论目前的爱憎如何难以割舍,它终究不过是水月镜花。若认为眼前恩爱难抛,可思维过去生自己也是如此感想,但最后还是被黑白无常逼迫抛弃了,而且一经入胎之迷,把过去生恩爱忘得一干二净,再也没一点感觉了。则可知如今恩爱也难免如此,而且如今的不忍不但于事无补,还只会导致自他在轮回苦海中无穷无尽沉沦,没有意义又无可奈何地生生死死。若认为当下大仇难弃,同样如此思维一番,还有什么值得这般执着?

如果不愿再为心走使,还是不要爱憎分明为好,努力以怨亲平等而代之吧!

2008420

 

首发《黄泰学佛笔记》http://fojiao.huangta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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