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对于在报刊发表的新闻稿件和其它作品每篇按省级6分,市级4分,企业级2分评审积分。 3、技术创新 a、合理化建议或提案:经专业评审小组评定,成效显著的评定为20分;有一定实施效果的评定为10分;经修改完善有一定应用和参考价值的评定为5分;获合理化建议优秀奖的评定为5分。 b、科研创新: (1)获省(部)级:一等奖7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50分。 (2)获市(公司)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 (3)获矿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继续教育、成果论文和工作创新“三项内容”,按照量化积分计算,不得重复评审积分。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在每年年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年度考核分三块: a、员工评议 被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及内容,对照相应的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并在评议会上进行3分钟的公开述职。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由所在单位员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对其在考核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评议。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员工(不少于本单位总数的2/3)评议,评议前应将评议时间告知人力资源部,以便派员参加,占年度考核的20%。 b、季度综合考核 按照每季度考核分数加权平均后,既为该部分考核分数,占年度考核的40%。 c、矿领导评议 (1)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矿长助理对所有政工类人员进行评议; (2)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对所有工程类人员进行评议; (3)经营矿长、副总经济师分别对经济、会计、计划类人员进行评议; 矿领导评议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反馈给各单位,矿领导评议占年度考核的40%。 5、年度考核结果 a、考核结果由矿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评定,对处于各系列末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跟进反馈与绩效面谈,岗次直接归入下一岗次。 b、凡评议结果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超过总票数的一半以上者,岗次直接归入下一岗次。 c、在年度考核中不论任何原因没有被通过的,直接归入下一岗次,连续两年没有通过的,直接归入D岗,并在两年内原则上不得进入C岗以上岗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