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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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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09:3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交通规则
文/焦加

    没研究过交通规则——大约也是舶来品吧,因为近代交通是西方率先发展起来的,近代交通工具也多是西方所发明,所以交通规则势必在西方率先形成。现代交通倘若没有规则,将伊于胡底,不堪设想。

    说古代也有交通规则,未免牵强;但古人的确进行过类似尝试。《宋史》及宋代笔记记载: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大理正(掌刑法的官)孔承恭上言——相当于提交了一份草案,提出“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的条令,请下诏实行,并请于京城和各州要害处设立木牌,将该条令刻在上面,“以为民告诉”,也就是广而告之。宋太宗“诏从之”,相当于下发文件,已具法律效力,“违者论如律”。窃以为这就带有交通规则的意味,不能说它实行得多好,影响多深,但每一条都其来有自,颇具必然性。

    这几条规则中,尤以“贱避贵”带有浓重的封建特色,且源远流长,至今绵延不绝。封建社会人分三六九等,而实际上的等级多到不可胜计。皇帝居于金字塔的顶端,皇帝出行自然是“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其他官员出行也要鸣锣喝道,肃静、回避,以至民间有“巡抚出行,地动山摇”的说法。卑贱者服从高贵者是封建社会的铁律,但贵与贱是相对而言,在官员与平民之间,不用说是官贵于民,在官员之间,就要论品级而定贵贱了。官员和老百姓不难区分,官员和官员如何区别?那就要看他们的交通工具,是骑马还是坐轿,以及那“肩舆”(轿子)的大小,是八人抬,还是四人抬,诸如此类,总之有各自的标志。这在封建社会有一定合理性,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说:“他有四名仆从,而我只有一名:这一点是看得见的,只消我们数一下;于是让步的就应该是我。假如我要抗争,我就是个笨伯了。我们就是以这种办法得到和平的;这就是最大的福祉”(《思想录》)。

    封建社会被推翻了,宪法面前人人平等了,但“贱避贵”的观念依然存在,作为一条规则也未绝迹,只不过从显规则变成了潜规则。即使解放初期,县委书记坐个吉普车,群众也会主动避让,除了爱戴他们是“公家人”,也不排除还存在官贵于民的潜意识。后来私家车多起来了,乘车的未必是“公家人”,但财富又成为身价的标志,走路的主动避让乘车的,除了身价不同外,还因为人家有排气量,你只有肺活量,你不避他你就是个“笨伯”。至于你开车他也开车,就看谁的车档次高、排气量大了。好车不仅代表好身价,还代表实力和地位,即便在马路以外较量起来,你也不是对手;何况他的车能把你的车撞得稀烂,连你也性命难保,而你对他可能毫发无损,你不避他你还是个“笨伯”。所以谁该避谁,彼此心里明戏;而万一该避不避,就可能演一出大打出手的好戏——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

    再说“少避长”、“轻避重”,四条规则中尤以这两条最具人情味,是“所以兴礼让而厚风俗”(《杨文公谈苑》)之举,直到今天仍可借鉴。封建社会以孝(悌)治天下,因而形成了尊老的传统,晚辈避长辈、年轻人避老年人,与封建伦理相一致,估计没有异议;便是今天,遇到老年人过马路,稍微让一让,也是讲文明、懂礼貌的表现。大凡引车荷担者,多是劳动人民,彼此恪守“轻避重”的规则,今天我避你,明天你避我,对大家都有好处;便是今天,让肩挑重担的人先过,你空着手等一会儿没关系——但开车又当别论,如今越是货车越疯狂,仗着自己吨位大。

    惟有“去避来”,连宋太宗也不理解。他问孔承恭:“令(条令)文中贵贱、长少、轻重各有相避并讫(完毕),何必又云‘去避来’,此义安在?”孔承恭说:“此必戒于去来者,互相回避尔。”但来与去更是相对而言,在你的角度别人是来,在别人的角度则是去——去他要去的地方。以其昏昏,固不能使人昭昭,所以宋太宗说:“不然。借使去来相避,止相憧憧(往来不绝),于通衢之人密如交蚁,乌能一一相避哉?但恐设律者别有他意。”(《玉壶清话》卷第八)

    设律者诚有他意。盖因古人还不知道靠哪边走,古代马路也不宽,狭路相逢,无章可依则不知如何举足,制定某种规则是必要的;但设律者并没有想出可行的办法,当然也就表达不清,而只能求助于模糊思维。笼而统之地说“去避来”,实际上达不到互相回避的目的——而这是现代交通规则解决的问题。来与去也就是相向而行,最大的不同是方向不同。

    现代交通采用靠右行、双向行驶的办法,使互相回避变得轻而易举。其中靠右行的办法,古人本来也可以想出来,而事实上却没有想出来,可见人类的每一点进步都不容易。至于不懂得双向行驶,并不说明古人不够聪明,而是限于古代的条件,首先是交通需求没那么大,其次古人既没有见过、也没设想过开辟现在那么宽的马路,当然就不可能搞什么双向行驶了。

沙发
发表于 2008-3-4 15:51:54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板凳
发表于 2008-3-10 08:56:0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是这一期翻阅日历上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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