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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间的公休日应怎么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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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17:2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教诸位,出差期间的公休日应怎么算工资呢?

       我们公司经常有这种现象,员工出差周日离开本地去往出差地,到出差地后周一开始实际工作,经常性的周五完不成工作,需要下周继续开展工作,中间的周六、周日员工需在出差地度过。

       出发时周日按加班,同时享受出差补助,这是毫无疑问的;

       实际工作的周一至周五按加班,同时享受出差补助,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在出差地的周六、周日实际没有工作,但因工作员工又不得不在出差地,这两天该怎样计算工资呢,出差补助是肯定享有的,但是否按照加班计算呢?不知道别的公司是什么样子。

沙发
发表于 2008-2-2 10:09:10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对于你说的这种人员,由于常出差工作,单位应该在工资上就有所考虑了,如果将其按不定时工作制,应该就不用再考虑加班费了

板凳
发表于 2008-2-2 15:30:28 | 只看该作者

不定时工作制是王道

4
发表于 2008-2-2 17:20:33 | 只看该作者

不定时工作制

5
发表于 2008-2-3 07:00:5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企业没有几个会认真考虑给你合理的报酬,无论是否国企或外企,更别提私营了。当然,在外国工作就另当别论了。

我极力不赞同不定时工作制这种说法,这给企业任意剥夺员工休息时间提供了合法的权力,是极端不公平的。我国的企业的绩效管理水平还达不到那样的程度!

6
发表于 2008-2-5 21:58:03 | 只看该作者
头疼
7
发表于 2008-2-6 22:47:06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劳动法对休息并没有规定地点,所以只要是不用工作,可自由支配时间,就是在外地也应该算是休息。

当然加班工资和差旅费是两码事,差旅费还是应该支付的

8
发表于 2008-2-8 22:17:08 | 只看该作者

通常处理如下:

1、偶尔性的:给补助,然后安排对休。

2、经常性的:实行任务工作制。给补助,安排年假增加;不给补助,按正常工作办。

9
发表于 2008-2-12 10:02:0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不要这么麻烦了,既然已经知道是由于周末出差导致的,那么就尽量不要安排在周末出差了。

如果是周末出差,那肯定是要算加班的

10
发表于 2008-6-30 20:13:51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差旅补贴还是应该享有的,同时加班费就不用支付,因为其周末实际未在工作。如果工作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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